房版各位学长姊晚安,有一些关于重购退税的问题想询问。
目前我明年中会有一间预售屋A交屋,一年多前接别人的约,原先计画自住,甚至装潢公司都找好也付订金了。
因为A室内含阳台仅17.X,无奈空间太小希望交屋后一边挂卖,一边找新物件。交屋一年内A如果以行情价卖掉大约+400左右,房地合一要被课走45%,希望可以重购退税。
因为预算不够没办法先买再慢慢卖,请问这样的状况实务上应该怎么处理?
目前计画交屋后马上迁户籍,简单装个冷气家俱丢进去,自己住半年同时卖。看了一些网友的经验,不知道半年会不会太短?还是会需要更久?
那这样丢给房仲卖的时间该怎么抓会比较好呢?据房仲说A的物件蛮稀有,要的人满多。
感谢房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