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题发问
想知道这样的情况这样是否需要提前准备
1. 一样是有间正在盖的预售屋 预计还需要两年左右
2. 目前是在对岸工作,是美国公司(世界五百强),在台跟在大陆都有分公司
- 前阵子办信贷的时候,台湾HR有帮我跟银行确认我仍是这家美国公司员工
3. 每年都会将大陆所得税申报的资料 公证回台湾 再去国税局报
- 台湾的扣缴凭单上面会列出‘综合所得税总额’与‘大陆地区已缴纳所得税可抵扣额’
- 综合所得税总额也是大陆公司出的证明
4. 大部分资金我都是透过富邦华一的薪资速转回来的,在台银行收款原因也是写薪水
基于上述,我还需要特别留意什么吗?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