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闲聊] 讨论一下目前房产可以做的立法

楼主: deepdish (Keep The Faith)   2023-09-12 23:53:23
每次都在那边二分法
然后不管哪种方法
都是出馊主意
没办法解决问题
更浪费乡民时间
看看专业的说法啦zzzzzz
自由广场》北市建物邻损规则该修正了 应兼顾社会观感与专业
https://talk.ltn.com.tw/article/paper/1604113
2023/09/11 05:30
◎ 拱祥生
台北大直邻损案引发外界质疑“台北市建筑施工损邻事件争议处理规则”
以建商角度出发,球员兼裁判制度设计,让公共安全犹如风中残烛,
既不可靠也不安稳,除了从制度面立即修改邻损办法,
长期以来过度向建商倾斜立法方向,真该修正了。
现行北市邻损规则,当都发局受理受损疑义户事件后,
为厘清施工有无危害邻房公共安全,要求制作“初步安全认定书”;
同时勘查邻房是否属施工损害,并制作“损害责任归属初步认定书”。
但两者认定却交由承包商与监造单位,要让执行工程的人,告诉疑似邻损户︰
我做的工程有公安疑虑及责任在我,这样的法规设计行之多年竟无疑义,
不仅未顾及“社会观感”,专业上也站不住脚。
不论是建商或营造厂,每当发生邻损事件后,总会觉得我已经做很多了,
或邻损户为何要那么多,也找了专业技师公会鉴定等等,但却忽略了邻损户社会观感︰
“就是因为您们之前未做好,才会发生这些事,我们已经无法信任您了”。
当建商体认到这点后,就知道不是出事后,
找自己公司专业技师、建筑师或是自己指定第三方单位进行邻损鉴定或是认定,
且专业上基于同侪覆核概念,多一点第三方单位意见,才能避免错误再度发生。
实务面邻损规则应该一步修改到位,当都发局受理受损疑义户事件后,
直接由都发局委请或是住户指定第三方单位迳行公共安全及邻损责任归属初步认定,
一切以兼顾“社会观感”及“专业考量”来建立邻损案社会信任基础,
当信任基础建立了,才能真正衡平的进行专业鉴定及社会沟通,
让邻损案尽速达到三赢(政府、民众及建商)及减少社会纷扰。
以现代工程科技发展,开挖必然会产生地表沉陷及邻房倾斜改变,
犹如“开刀会流血”或是“吃烧饼掉芝麻”,
这是必然的代价,只是变位是否在大地工程师原来设计及邻房安全范围内。
有了正确认知,开发商本就应编列邻损预备费用,不论是敦亲睦邻,
或弥补对周遭邻房损坏。
更进一步说,政府更应考虑比照水土保持计画保证金制度,
根据核定水土保持计画总工程造价之一定比例额度收取施工保证金,
当有开挖案时,一律收取一定额度保证金,用来紧急开挖防灾及施工损邻使用。
甚至开挖保证金比例使用越少的建商,他的建案热销,
让建筑界走向尊重专业的良性循环,避免了重视关系及交际建商成为主流,
才是本案带来的省思及社会永续发展之道。
(作者为台北市土木技师公会理事、大地与水保技师)
※ 引述《bearalex (立德学长 联发科转职房仲)》之铭言:
: 基泰建设挖倒邻屋
: 这部分目前看法有两种
: 1. 建商只要赔偿残值就好 (如汽车损毁 赔偿残值)
: 2. 建商必须要盖回来让居民可居住状态.
: 可居住状态又有最便宜的宝佳等级到豪宅等级?
: 如果法律上有规范 这种情况下应该怎么样处理是不是至少要求建商帮邻居买保险
: 这样子居民比较有机会用保险赔付, 不用期待良心建商出现
: 另一个新房子的税收是否可以增税
: 现在新屋很贵, 而卖的高的价格建商可以有种种避税的办法省下税金对国民帮助不大
: 是否可以讨论新立一条法案
: 所有新房子出售, 都必须抽10%总价的税金, 一半健保 一半进教育/新生儿
: 我知道羊毛出在羊身上, 建商还是会加价卖,
: 不过那至少房地产交易可以实质的贡献到未来人口出生和健康身上
: 而首购自住也不用太担心, 政府最终都还是想办法会走到补贴首购自住的居民
: 只是做不做了 怕被骂帮助炒房而已
作者: una283 (无)   2023-09-13 07:49:00
现在什么都要社会观感谁知道四年后观感又转成什么
作者: bustinjieber (贾小斯汀)   2023-09-13 09:40:00
社会观感值多少钱?多出来的成本、人力、投资风险,反应在房价上你吸收?
作者: jess851007 (阿奏你不合喔)   2023-09-13 09:51:00
那这样没立法多出来的社会成本楼上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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