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泰建设挖倒邻屋
这部分目前看法有两种
1. 建商只要赔偿残值就好 (如汽车损毁 赔偿残值)
2. 建商必须要盖回来让居民可居住状态.
可居住状态又有最便宜的宝佳等级到豪宅等级?
如果法律上有规范 这种情况下应该怎么样处理是不是至少要求建商帮邻居买保险
这样子居民比较有机会用保险赔付, 不用期待良心建商出现
另一个新房子的税收是否可以增税
现在新屋很贵, 而卖的高的价格建商可以有种种避税的办法省下税金对国民帮助不大
是否可以讨论新立一条法案
所有新房子出售, 都必须抽10%总价的税金, 一半健保 一半进教育/新生儿
我知道羊毛出在羊身上, 建商还是会加价卖,
不过那至少房地产交易可以实质的贡献到未来人口出生和健康身上
而首购自住也不用太担心, 政府最终都还是想办法会走到补贴首购自住的居民
只是做不做了 怕被骂帮助炒房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