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自用宅重购退税 国税局严查 2大查核重点

楼主: lifetime58 (lifetime)   2023-08-24 09:25:47
※ 引述《guesswhen (Gu)》之铭言:
: 连结:https://ctee.com.tw/news/tax-law/908763.html
: 内文:
: 工商时报 洪正吉 2023.07.26
: 房地合一税的重购自用房地退税优惠跟土增税不同,除了要迁入户籍,还必须有居住的事
: 实,国税局在查核时,更会勾稽水、电的使用情形,一旦发现是空屋,就会剔除自用资格
: ,有民众因此遭补税60多万元。
: 有位郑姓男子,110年7月先在南部买入一间房地,之后又在同年的8月,再购入附近中西
: 区的另一处房地。111年2月时,郑男把第一间房地卖掉,4月过完户申报房地合一税时,
: 列报所得额142万余元,按45%税率,应纳税额为64万余元。
: 不过,郑男在申报时,减除重购自用住宅(中西区房地)的扣抵税额64万余元,最后申报
: 书上的缴税额变成0元。结果国税局查核时,以郑男没有居住的事实,认定郑男不符合重
: 购自用住宅的退税条件,要求郑男应补税64万余元。郑男不服,申请复查及诉愿都被驳回
: ,最后一状告到行政法院。
: 郑男主张,他所购入的两处房地,都是自用房地。第一间房屋是预售时购入,属小坪数公
: 寓房屋,111年1月搬入居住后,因小孩出生、配偶到月子中心受照顾,房屋使用频率及时
: 间短,导致一开始用电度较低,但最后一期用电度数已达123度,显见第一间房地出售前
: ,确实有自住的事实。
: 郑男还强调,因为小孩出生的关系,担心房屋空间小可能不敷使用,因此第一间房地卖掉
: 后,又搬到中西区的房屋居住。也因此,中西区房屋的3月份用电度数,也达340度,一样
: 有自住的事实。
: 不过,相较郑男以电费佐证有自住的事实,南区国税局调出郑男第一间房地的用水记录发
: 现,郑男持有期间的用水度数都在0度到6度之间,很难认定有实际居住使用的客观情事,
: 因而认定第一间房地只是他单纯购买后出售,非属原已持有且供自住使用的房地,不符合
: 房地合一税自用住宅的条件。
: 高雄高等行政法院最近审理后裁定,郑男购入第一处房地后,虽然有将户籍迁入,但入籍
: 后旋即就委托不动产公司销售,持有期间的每期实际用水度数低,用电度数也只有最后一
: 期稍高,因此综合考量水电使用情况,很难认为有人实际居住使用,与房地合一税有关持
: 有且供自住使用的重购退税条件不合,驳回郑男请求。
: 心得:
: 110.7买,111.2卖,设籍半年,有电费纪录,结果因为水费太低不给重购退税,
: 高等行政法院还驳回上诉。
: 这样看来重购退税的居住事实认定,怎比房版大大们说的还要严格阿?
: 所以现在成屋不设籍个一年,完整电费水费,重购退税都不会过?
: 一年内有换屋需求的换屋族真的会屎。
我觉得下心得前还是去看一下这个案子的诉愿跟法院判例
新闻给的资讯不足,容易误解
先讲结论:
新闻当事人是因为本来就不符退税条件,
事主申请诉愿后,为了进行调查,
才分别在111.07、111.09发函台水台电
并不是指重购退税就一定先查水电
整理过程是
110.07.06 预售A屋交屋 (没亲属入户籍)
110.08.11 买B屋 (没亲属入户籍)
111.01.14 “才”入籍A屋
111.02.24 签约卖掉A屋(111.03.28完成移转)
111.03.30 配偶才入籍B屋
111.04 不符退税→诉愿→发函台水台电
国税局认定他买B屋的时候,并不在A屋户籍里
就已经不符合重购退税“先买后卖”的入籍条件,
也不是楼主心得所写有设籍半年,而是设籍1个月而已
作者: kumo911 (钱能解决的都不是问题)   2023-08-24 09:39:00
感谢
作者: Tattoo (跟隨我^^)   2023-08-24 09:42:00
原来如此
作者: mitic1029   2023-08-24 09:45:00
简单说公务员不会没事找事的,资料有到不会刻意刁难
作者: Answerlin (大个儿)   2023-08-24 09:50:00
推 清楚整理
作者: liocorno (小肥闵)   2023-08-24 10:00:00
勤劳一点 设籍设好设满
作者: junior020486 (软蛋头)   2023-08-24 10:10:00
这个情况如果他预售那间真的有自住事实的话,不知道法院会怎么判了
作者: cicatrix (一起来当新店人)   2023-08-24 10:12:00
感谢认真追究的精神
作者: lionwin (lionwin)   2023-08-24 10:18:00
谢整理!
作者: yuys (向阳)   2023-08-24 10:35:00
清楚推
作者: bms ( )   2023-08-24 10:43:00
要设籍半年 笔记
作者: cutesuper (我没什么人情味)   2023-08-24 10:45:00
一年啦
作者: bms ( )   2023-08-24 10:45:00
是吼 感谢提醒
作者: Arnol (还是太浅了)   2023-08-24 10:47:00
作者: remotefly (picat)   2023-08-24 11:00:00
推精神
作者: floatfaith (floatfaith)   2023-08-24 11:00:00
推整理!!
作者: mangojocker (没篮球没热血)   2023-08-24 11:02:00
哪里有提到设籍满一年?
作者: guesswhen (Gu)   2023-08-24 11:02:00
所以先买后卖容易被刁没有说设籍要满一年 只是说一年内不能租 财政部这样写
作者: e33554431 (饮水思源~)   2023-08-24 11:06:00
之前问过国税局 卖掉的时候旧房一定要有户籍
作者: guesswhen (Gu)   2023-08-24 11:06:00
问各位大大 那如果这案件他一开始就设籍且一个月马上卖这样会被不符资格吗?
作者: bjqs0827 (sqangela)   2023-08-24 11:07:00
投资客就乖乖缴税谁要刁你?
作者: buffon (简 单)   2023-08-24 11:09:00
有些人就痛骂社会乱象 但自己却浪费水电避税 XD我能(浪费水电避税) 你不能(诸多自己不做的社会乱象)
作者: e33554431 (饮水思源~)   2023-08-24 11:17:00
设籍未满一年没有不行 只是会被个案处理 严不严格就看经办了
作者: ShiuanRefuel (宁宁是我的宝贝)   2023-08-24 11:21:00
房地2.0后 重购退税有规定只能先买后卖吗
作者: mangojocker (没篮球没热血)   2023-08-24 11:26:00
没有
作者: guesswhen (Gu)   2023-08-24 11:29:00
看经办认定了 人治国家 ㄎㄎ
作者: abdd123413 (班公司统编:24542075E︰)   2023-08-24 11:35:00
经查证未自住事实明确还在说人治社会?哈
作者: guesswhen (Gu)   2023-08-24 11:55:00
那自住事实的认定国税局写清楚啊 住一天算不算?
作者: yiliang1107 (海门天险)   2023-08-24 11:57:00
其实按照规定,白纸黑字一天也可以跟经办认定有关。“国税局认定他买B屋的时候,并不在A屋户籍里”这点其实照规定,也是没问题的。
作者: bjqs0827 (sqangela)   2023-08-24 12:14:00
经办跟着法条走叫人治?
作者: TAKIHERO ( ≡880882≡)   2023-08-24 12:33:00
这常见就一堆烂仲介为了成交洗菜鸟投客乱搞,被抓是一定的
作者: cutesuper (我没什么人情味)   2023-08-24 12:37:00
住一天可以啊 但要敢承担被追税的风险
作者: jerrylin (嘴砲无视)   2023-08-24 12:37:00
找更多条只是要让他心服口服而已
作者: Anyotw (Yoman)   2023-08-24 12:59:00
那个工作地点,小孩学区一看就知道怎么回事。人家没讲而已,大家智商都正常
作者: ctc23love (0.0)   2023-08-24 13:20:00
用心推
作者: mangojocker (没篮球没热血)   2023-08-24 13:29:00
扩大解释都出来了=.= 这案件根本不符合规定
作者: guesswhen (Gu)   2023-08-24 13:42:00
扩大解释 经办裁决 不是人治吗?规定住几天 工作地点和学区要多远 列清楚啊自用住宅的条件 只写设有户籍 我一周住一天算不算?
作者: yiliang1107 (海门天险)   2023-08-24 13:45:00
哪里不符合规定愿闻其详
作者: guesswhen (Gu)   2023-08-24 13:45:00
户籍设好 买卖两年 禁止出租 这些都很明确那竟然一堆人死在自用住宅的条件 就列清楚啊
作者: yiliang1107 (海门天险)   2023-08-24 13:47:00
https://reurl.cc/aV258Z到底哪里不符合规定??? m大可以解释吗跟朋友也讨论很久,就是符合规定。但国税局依照其他资讯判断,认定他非自住。
作者: javabird (爪哇鸟)   2023-08-24 13:50:00
买新屋时, 旧屋要有户籍, 这案件没有符合啊!
作者: guesswhen (Gu)   2023-08-24 13:52:00
https://reurl.cc/VLrro6可以看今年桃园这案例 户籍有设好 还是被找碴 举证才过
作者: yiliang1107 (海门天险)   2023-08-24 13:53:00
另外一点就是,财政部这个资料是什么时候确定的
作者: guesswhen (Gu)   2023-08-24 13:54:00
https://money.udn.com/money/story/11994/7181345今年台北的案例 设籍顺序对 水电认定太低
作者: yiliang1107 (海门天险)   2023-08-24 13:54:00
应该是112年4/10才出来的
作者: guesswhen (Gu)   2023-08-24 13:55:00
依造其他未写明的资讯裁决 不就人治吗
作者: yiliang1107 (海门天险)   2023-08-24 14:03:00
https://i.imgur.com/upeFDNf.jpghttps://i.imgur.com/Hmn05r3.jpg虽然是两码事,但是可以看到111年时对于“自住”未必要迁入户籍。印象一开始最先出来的时候,只有强制设籍但时序没有要求,照这篇提供跟财政部资料显示是112/4/10才有说明。所以说这个人的案例是从110-111间发生的。其实最主要还是经办认定啦https://i.imgur.com/ZoMNuXd.jpg税法在这里啦,所以原po 你的截图 只是说明国税局如何判定自住非自住,但这个没有写在税法里面而且这个说明是112年4月10号==因为这个case 应该是投资客没错,但是自住客自己多注意吧
作者: mangojocker (没篮球没热血)   2023-08-24 15:05:00
房地合一课征所得税申报作业要点第二十 第一项 本法第十四条之八有关“自住房屋”、土地交易所得税额扣抵及“退还”之规定,个人或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应于该出售及购买之房屋办竣户籍登记并居住两个条件都要有这个参考一下上面有贴了108解释函令了所以我觉得这案在自用住宅上是不符合规定回应一下y大其实各税目之间对于自住认定有些微差别房屋税 自住的认定就本人配偶直系亲属但如果像是要使用自用住宅优惠税率10% 直系亲属就仅限定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
作者: yiliang1107 (海门天险)   2023-08-24 15:07:00
应该是说
作者: mangojocker (没篮球没热血)   2023-08-24 15:07:00
打字慢 玩送出 life大也更新作业要点了XD
作者: yiliang1107 (海门天险)   2023-08-24 15:08:00
“要求有入户籍”,没有要求时序时序是到112年4月10号,财政部才说明因为这个case 基本上是投资客。所以国税局尽责。但对于自住客来说,真的要照这个112年4月10号说明走其实对很多换屋自住客来说是不利的。
作者: copotyol (copotyol)   2023-08-24 15:12:00
疑!那这样y大他还是有两间都有户籍..所以重点还是水电吗?
作者: yiliang1107 (海门天险)   2023-08-24 15:13:00
所以才说 国税局经办应该看了其他资讯判断他是投客,后面才延伸那么多。反正投资客就乖乖缴税,自住客换户多注意点即可。
作者: noodle1 (纪律)   2023-08-24 15:46:00
这是土地的重购退税
作者: AlexanderIn (亚历山小硬)   2023-08-24 17:48:00
推查证
作者: edith01 (8吋蛋糕)   2023-08-24 18:02:00
照时间顺序、有入户看起来,他应该是符合资格才对吧
作者: aaaplay (残念)   2023-08-24 19:20:00
赞赞
作者: coolben (我很强)   2023-08-24 19:50:00
房地合一,设籍“一天 ”都是符合规定!把规定搞清楚好吗?
作者: penguine33 (饿鹅)   2023-08-24 20:04:00
作者: attila125 (寻找下一片天空)   2023-08-24 20:51:00
继续跟国税局吵吧,从补税变成加罚
作者: smallcheng (无声)   2023-08-24 20:54:00
不符合资格啊。买B时候户籍没在A上就失去资格了。
作者: weellc (wc.)   2023-08-25 07:31:00
推,解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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