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觉得你们对于贷款,交屋的流程好像不是很清楚
所以就会做出错误的决定。
目前的情况应该是当初预售屋是女方出钱,签约的时候也是女方的名字。
但是现在快要交屋了才发现可能贷不过。
先要弄清楚
第一 你们跟建商的关系是合约关系,是否共同持有是你们之后交屋的时候你们自己决定。
建商就是负责收钱而已。
第二 你说的共同借贷银行已经通过这点应该是错的。因为你们还没有要交屋,贷款流程根
本就还没有开始,怎么会有通过不通过的问题。
第三一般银行那边只会对一个借款人,一个借款帐号。不太可能让你们共同借贷,等于是要
两个人开一个有两个人名字的帐户。这超奇怪的。
以银行来说通常贷款的人名字只会有一个人
从那个人的帐号去扣房贷,
所以我是觉得你弄错很多地方,会变成实际状况跟你想的东西完全不一样。
正常的状况是这样:
你女朋友签约后,发现贷款可能过不了
就有以下几种解决方式
1.变更签约人,换人去申贷
以前是很好改,现在预售屋禁转不知道会怎么样处理。
2.不变更签约的人,但是到时候贷款的时候找保证人(一般是爸妈,或是夫妻,兄弟姊妹)
我不确定没有亲属关系能不能做保证人。
所以你说目前还没要交屋,不可能会有登记的问题。
也不会有银行贷款的问题
除非你们现在就已经在跑交屋的流程。
※ 引述《tjp951001 (ruha)》之铭言
: 目前跟女友预计明年一月结婚
: 现在有一间预售屋预计十月左右会交屋
: 当初是先登记女友的名字 结果因为薪资的关系贷款过不了
: 所以改成共同借贷 银行方面也请我们贷款通过后请建商更改为共同持有
: 目前房贷确定过了 银行也请我们跟建商申请更改持有
: 但目前建商跟我们说要等拨款之后自己再去找代书更改
: 请问这样是正确的吗 会不会影响拨款…
: 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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