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买了少户数的预售华厦
总共6户,但车位只有4个。
建商自住2户及2车位,
我1户1车位
邻居1户1车位
其他2户没车位。
现在建商为了帮两户乔车位,
用令人不舒服的方式要求我签同意书,
希望我同意社区停车场部分空间让那两户停车,
(1户月付2000给社区管理费、另户免费)。
我觉得很奇怪,
我的认知是我花了大钱买车位“约定专用”,却要用不相等的代价让给别人停车,虽然不是
停在我的车位上,但会妨害我的回车空间。而且他们没有付钱买车位,为什么可以享受跟我
一样的停车权利?
现况是免费的那户已经进来停车了,建商说因为是从他的两个车位回车空间乔位子让他停的
,所以不用付钱。而他觉得他没有叫付2000给社区的那户进来停已经是让步了(因为会妨害
我回车)
本来我为了社区和谐,已经装作没看到了闷不吭声,现在建商变本加厉要求我白纸黑字同意
给他们停车。
我觉得很生气,签下去等同我买的社区约定专用空间拱手送人了,等于买车位白花花的银子
奉送给人,我该如何处理?
另一户有车位的邻居说赞成他们进来停,因为可以收2000(因为不妨害他停车他没差)。
建商说必要的话他要开区分会议多数决同意,但违法使用这件事怎么能用投票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