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hvariables (Speculative Male)
2023-05-21 23:57:50连结: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4308280
内文:
中古屋曾火烧15分钟 仲介不承认判赔45万
https://img.ltn.com.tw/Upload/news/600/2023/05/21/4308280_1_1.jpg
彰化地院外观。(资料照)
2023/05/21 13:23
首次上稿 11:38
更新时间 13:23
〔记者颜宏骏/彰化报导〕彰化县林男透过房屋仲介刘女购买一栋价值650万余元的4楼透
天厝,林男入住后展开整修却发现天花板等处有电线外露、墙壁斑驳、烧焦漆黑等疑似火
灾之痕迹,他花了11万余元修复,并要求刘女付给付“火灾污名化”减损价值65万5000元
赔偿,但刘女告知“我也是受害者”,她经手这间房屋时,叶姓屋主(即被告)从未告知
“火烧屋”,林男于是对叶男损害赔偿告诉,要求赔偿65万5000元,该案经彰化地方法院
审理终结,法官判叶男败诉,应赔偿44万912元给林男。
判决书指出,林男在前年5月入手该栋透天厝后展开整修,却发现天花板显然有电线外露
、墙壁斑驳、烧焦漆黑等疑似火灾之痕迹。邻居告诉他,这间房子曾经发生火灾,林男到
彰化县消防局查询,证实确曾在2015年12月6日发生火灾。
林男透过刘女找到原始屋主叶男,林拿出当初买卖时的“不动产委托销售标的现况说明书
”内,“是否曾因火灾及其他天然灾害或人为破坏,造成建筑物损害及其修缮情形”询问
内容中,勾选“否”为由,要求叶男负责,但叶男推称,这间透天厝是他向一名庄男所买
,庄男并未告知其为“火烧屋”,他并非故意不告知,所以没有责任赔偿。退一步说,这
场火灾发生在当天凌晨0时15分,至同日0时33分许即扑灭,如此短时间的火烧,“这只是
室内小火灾”,怎需赔偿到原告所提65万元?
法官表示,该栋房屋发生火灾各楼层均遭烟燻,应足以造成交易价值减损。经嘱托环宇不
动产估价师联合事务所鉴定,参酌污名化影响市场价格因素,认定火灾造成房屋价值减损
5%,其影响为32万5412元(650万8240元×5%),再加上屋主事后花11万5500元修缮,两
者相加,被告应赔原告44万912元。全案仍可上诉。
心得:
如果想买中古屋应该先仔细查证之前有没有发生过火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