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IBIZA (温一壶月光作酒)》之铭言:
: ※ 引述《PrettyOdd ()》之铭言:
: : https://youtu.be/2JAby73dfgA
: : 简单来说
: 我也简单说, 公司相关税法上, 除非是可以作为沉没成本的
: 不然资产成本即使可以做为减项, 但最后资产处理时, 仍然必须回冲
: 所以
: 1.营业税部分, 即使可以说服税务机关以豪宅作为营业使用
: 开发票作为进项税额, 扣抵营业税
: 但如此一来, 售屋时也必须加计此一销项税额, 课征5%营业税
: 实际上并未节税, 若房价有成长, 反而会扣更多税
: 2.营利事业所得税部分, 价金是由流动资产转为固定资产, 与营利事业所得无涉
: 之后固定资产分年折旧提报费用, 确实可减少各年度报税所得
: 但房子卖掉的时候, 这些已折旧成本都会做为利益回冲到当期所得
: 所以价金部分实际上并未节税, 若房价有成长, 反而会扣更多税
: 至于相关利息、修缮等沉没成本, 则确实可以作为当期费用
: 不过这个部分用法人或个人持有, 是有利有弊
: 譬如房屋租金的修缮扣除额, 个人是固定43%, 法人就是核实计算
: 正常情况来讲, 个人房东有利很多
: 另外利息部分, 个人可折抵上限30万, 法人则无上限, 这部分就是法人有利
: 3.法人持有住宅, 税率上往往比个人用自住持有高很多
: 房屋税法人持有是个人自住两倍、地价税法人持有是个人自住五倍
: 综合以上, 法人持有住宅在税务上并无绝对优势
: 杨世光说什么半价, 更是毫无会计常识的说法
用法人持有不动产的节税,会在继承的时候发生。
继承的时候是按照公司净值在计算继承的资产总额,公司的净值是以取得不动产的时候
,假设你在民国60年以个人名义参加土地重划,重划后用公司持有不动产,
此时,公司的取得成本是以民国60年的取得成本计算,
不动产重估的时候,公司需要提供增值税准备,所以,一般公司的不动产都不会做重估
,好处会在租金收入顶到所得税20%以上,跟需要缴交遗产税的时候发生,
遗产税净资产在五千万以上就要缴交10%,一亿元以上是20%,2008年以前是50%。
蔡英文家就用公司持有台北市的不动产,公司的净值大概只有十亿左右,
实际上控制的不动产市值大概是百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