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kafka (熊猫无敌)
2022-04-20 23:19:59※ 引述《philJamy (Jamy)》之铭言:
: 请教大家,购买房子时第一间银行估贷款没过后才换一间,有拖到交屋日期,但仲介、代书、我都没注意到,现在卖方要求按照契约每逾期一日赔偿万分之二。
: 我知道我自己没注意要负责任,想请教的是,仲介在这件事情上有责任吗?我的行销专员从签约后再也没跟我联络,连开发都一起忘记交屋日期,若最后卖方依然坚持要赔偿,是否可以要求仲介连带赔偿呢?或者有什么更好的处理方式?
走履保都有制式的合约,
要注意交屋的日期。
前一阵子卖方迟迟不清空房屋,也不让我验屋,
拖到交屋日之后再谈,
当然就会处理违约金,最后也是要付就是了。
通常在签约的时候,不管是代书或房仲,应该会提醒贷款要在交屋日前办理,
也许这就算是提醒。
另外贷款的时候,银行也会问题交屋日期,原则上也要付上合约阿!
所以你说你没注意到,若是指没注意到要罚款这件事,
那顶多就是你没把合约看清楚而已。
若是要从服务费来扣,也要房仲愿意,通常服务费也是有合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