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bigmimic (支持渐冻人)
2022-04-01 12:51:53前文恕删
我只针对法规作回应
现行的“台北市都市更新自治条例”,第11条已经修正一段时间了,有加但书规定,尤其
是第五款是规定报核日当时的合法建物面积不到46平方公尺,权变后总登面积不小于报核
当时之合法建物面积。
所以请勿自己吓自己,另外合约是谈判的,请勇于捍卫自己权利,了解相关法规去谈判。
楼主:
bigmimic (支持渐冻人)
2022-04-01 12:56:00不愿跟不能是两种概念,条例中也规定可以自负共负参与都更
作者:
suwy (Hank)
2022-04-01 12:56:00楼上的90年解释函已失效 因为91年已修法明订
作者:
suwy (Hank)
2022-04-01 12:58:00原po但书是108年新增的 目前只有台北市有开此小门
楼主:
bigmimic (支持渐冻人)
2022-04-01 13:00:00没办法,因为台北市政府被告怕了,不完善法规会很惨的
不管怎么算都是信贷去贴钱就对了然后盖好了看利率再找银行做20年以上理财贷不然分车位拿去卖啊
楼主:
bigmimic (支持渐冻人)
2022-04-01 13:02:00为什么不能算房贷??另外有赚当然会出钱吧!
我是原po,我目前室内50平方公尺,建商初步规划说要室内一坪换一坪(怀疑
作者:
supa64 (淳朴商人)
2022-04-01 13:36:00可以啊.前提是你要不要购买奖励
作者:
supa64 (淳朴商人)
2022-04-01 13:50:00大多会这样干.不然照正常容积很多合建改建会根本做不了
很多公寓本来就虚坪20坪全部不过更多的是22所以等22的盖完可能又要改了
作者:
KrisNYC (Kris)
2022-04-01 17:58:00公寓一堆前后阳台外推甚至从一楼外推防火墙一路往上外推卡这种问题真的是卡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