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提要
先生名下有一房,无任何贷款,所得税率20%
太太名下无房无贷款,户头约有200W,育婴留停之后会离职,这两年没
有收入证明,预计一年内去工作
女儿幼儿园年纪一位
刚买一间20年电梯大楼,跟目前同一个社区,预计未来长辈有需要,可以接过来就近照顾
当孝亲房,目前不用就出租。
在思考买一间预售屋四房,114-115年交屋,
目前刚买的中古屋总价约650W需要决定登记在谁的名下,因为太太是首购,可以用先生当
保证人,目前问到条件有
A) 8成1.32%宽限期3年,绑约半年,期限30年,登记太太名字,先生当保证人
B) 8成5 ,1.31%无宽限期,绑约3年,期限29年,登记先生名字
有在思考是否购入2600w的预售屋,所以在决定目前低总价中古屋贷款方案是否先用先生
名字,之后买预售屋再用太太名字,用太太的首购优惠,届时夫妻都有收入证明可能条件
更好谈?也可以用宽限期
不知道有没有什么没考虑到的?恳请版友赐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