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益] 夫妻赠与的房地合一税计算

楼主: lexion (真真假假)   2021-11-20 09:57:23
原本AB是夫妻,
房地产原本在A名下,后来AB之间办了夫妻间的赠与,由A名下转到B名下。
据了解根据房地合一税,如果之后B把房子卖出,
取得成本的计算,可以以A当时购屋时的合约作为证明。
以当初购屋的价格作为B的房屋成本价格。
但问题来了,
假设A跟B离婚了,离婚之后B才要把房子卖掉,
B仍然持有当时A购屋时的买卖契约证明,
这部分后续B是不是仍然可以以A当初的购屋价格作为B的房屋成本?
谢谢大家~
作者: ppgg486 (你会爱死我)   2021-11-20 11:10:00
国税局只管B的取得方式跟成本,所以就是赠与取得。不然你就会看到一堆人离婚结婚这样玩了。
楼主: lexion (真真假假)   2021-11-20 12:38:00
但我记得如果是婚姻关系下可以提出买卖证明,如果是离婚就不行,是这样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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