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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文:
【敦南豪宅遭强占】李敖、罗大佑都住过 幽灵住户霸占北市知名大楼顶加30年
位于台北市大安区的林肯大厦,是敦化南路第一栋电梯大楼,包括资深艺人罗大佑、刘文
正等名人都曾住过这里,算是台北名厦,虽然屋龄超过40年,但目前房价每坪依旧破百万
元,不过,本刊最近接获住户投诉,指大厦的天台及屋突被没有产权的“国台网”总经理
王惠群霸占30年,面积约500坪,一旦发生火灾,根本无法往顶楼逃生,住户向台北市政
府建管处检举,却反被狂酸:“大楼里没有男人吗?这么久,你们不都默许了吗?”轻蔑
的态度让住户完全无法接受。
林肯大厦小档案
位置:台北市大安区敦化南路二段、近信义路口
屋龄:46年
特色:敦化南路第一栋电梯大楼
户数:约160户(住宅、套房皆有)
房价:今年实价登录每坪破百万元
过去知名住户:罗大佑、刘文正、李敖、郁慕明、龙飘飘、李烈
上周五(5日)晚间,敦化南路二段的林肯大厦社区大门,挂著“顶楼超级大违建阻挡住
户火灾逃生”的抗议布条,不久,一名平头男气冲冲地把布条撕下,还跟在场的管委会干
部、住户爆发激烈口角。
本刊调查,该名男子就是住户口中强占顶楼、搭盖违建、妨碍逃生的“恶霸”王惠群,他
也是经营两岸蔬果生意的“国台网开发公司”总经理。
林肯大厦管委会干部A小姐告诉本刊,大厦的顶楼平台(天台)及屋突(屋顶突出物)30
年前被王惠群霸占,还盖起大型违建,因王态度凶悍,其他住户敢怒不敢言。
上月14日,高雄城中城大楼火灾夺走46条人命,住户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更可怕的是,上
个月26日,林肯大厦13楼发生火灾,所幸警消立即救出被呛昏的屋主,但去年底大厦15楼
也发生火灾,当时住户慌乱疏散,却因顶楼平台遭王惠群占用、上锁,无法向上逃生,险
些酿成意外。
大厦住户告诉本刊,多年前曾向台北市政府建管处检举,却得到“老旧违建列管缓拆”的
答复,上个月21日下午,记者在住户B小姐带领下,欲一窥20楼平台及屋突被占用的现状
。
不料,电梯门一开,王惠群突然现身,他伸脚挡住电梯门,阻止B小姐及记者离开,并大
声喝斥:“你们上来干嘛?这是我私人的地方,大楼欠我钱,所以我才拿到这边!”B小
姐则强调顶楼平台属于公共空间,所有住户依法都能自由进出。
王惠群一听大骂:“你们到我的地方,还他妈的不问我!你们凭什么闯到我私人的地方?
”还说他有“合约”可以使用屋突。B小姐要求出示合约,他又是一阵飙骂:“你是谁啊
?你是法院吗?”甚至呛声:“出来输赢啊!”
本刊另寻角度拍摄林肯大厦的天台及屋突,发现天台盖满铁皮屋,21楼及R楼屋突,也有
铁皮增建。依《建筑法》规定,屋突仅能供水塔、电梯机房、避雷针等用途使用,林肯大
厦的天台及屋突明显违法。
C先生告诉本刊,王惠群是在1991年间悄悄占据林肯大厦的天台及屋突,他坚称顶楼的铁
皮屋都是私人财产,还养了好几只狗,只要有人上楼,就会凶狠吠叫。“王没产权,但他
很凶悍、跋扈,动不动就骂三字经。”
C先生指出,10年前,王擅自将20楼铁皮屋租给“社会再生文教基金会”,之后很多满身
刺青、刚出狱的更生人进出;今年7月,有住户趁机上楼蒐证,惊见20楼的铁皮违建室内
竟有空中花园,21楼及R楼的屋突,则堆满办公桌等杂物,到了9月,该住户再上楼查看,
赫然发现R楼已焕然一新,还装了4组冷气,怀疑王欲将该处出租牟利。
另一名住户D先生表示,王惠群霸占的空间约500坪,连顶楼排气孔及逃生梯都被堵住,“
他占地为王,不用付房租,不用缴房贷跟管理费,还有直达的电梯,这不是恶霸,什么才
是恶霸?”
D先生还告诉本刊,林肯大厦有都更计画,房屋所有权人开会时,没产权的王惠群竟也跑
来与会,甚至呛声:“你们如果不跟我配合,我就找100个黑衣人到会议室门口,让你们
开不了会!”嚣张的态度令人气绝。
本刊调查,王惠群早年在林肯大厦开设全台第一家健身中心“林肯俱乐部”打响名号,之
后又以“游艇俱乐部”“城市俱乐部”扩展事业版图,最风光时在林肯大厦拥有4间房产
,后来都遭法拍,但他却赖著顶楼不走。
2014年,王惠群与友人集资筹办“国台网”,做起两岸蔬果生意,2019年,时任桃园市议
员的王浩宇指王惠群是“中国买办”,惹来王惠群对王浩宇提告加重诽谤,最后法院认定
王浩宇言论可受公评,以不起诉处分。
本月初,建管处及消防局人员到场会勘,并与管委会及住户召开协调会,A小姐告诉本刊
,建管处人员非但没提出建设性方案,竟还狂酸:“大楼里没有男人了吗?这么久,你们
不是都默许了吗?”甚至还轻蔑地要该干部发表“不自杀声明”。B小姐怒批:“这些官
员真的很扯,难道要发生火灾、死伤惨重,他们才要重视吗?”
针对管委会及住户的指控,本刊联系后王惠群向回应表示,40多年前,名作家、也是当时
住户的李敖,见大楼淹水、电梯无法使用,先出了约300万元帮忙修缮大楼,事后大楼管
委会因无法偿还借款,便协议将顶楼使用权交给李敖,双方取得协议,有对价关系。
王惠群强调,大厦顶楼平台违建非他所盖,是李敖亲自签字转让予他,“在台北市怎么可
能有强占使用的事? 40多年来都相安无事,之前的管委会都没有意见,现在新搬来的人
不知道状况才会乱检举”,王称他手上握有相关使用权来源,绝非住户口中强占使用。
心得:
先不说其他夸张的行径
管委会有权力把公共空间的使用权划分给特定人士,甚至非住户吗
还可以转卖?
而且不是露台等约定专用空间的使用权
如果碰到这种强占的恶霸,政府又摆烂不处理,管委会到底有没有权处置呀
而且这还是在公认违建执行最严格的台北市,其他地方是不是就更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