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名下有一间自住房有贷款,另有一间无贷款的小房子出租
我女友名下有两间小房子皆有贷款,一间给父母住,一间原本她自己住
(她父母无房,所以她现在搬来跟我住以后,第二屋准备出租可收益,
但第一屋等于负向金流,两相抵消也不算真的有钱)
我们预计要结婚,想请教一个问题是
我们婚后的房产“间数”是合并计算吗?
因为我们以上的房产全部在台南,台南现在有第二户提高利率、第三户限贷的问题
我们最近有想要一起筹措最后一笔资金拿去再买一间预售来长期持有出租
但成屋之前可能已经结婚,这样到时候是变我们的第四户吗 (我原有1,我女友原有2)
还是说是算我现在预售屋当下买的时候,是我自己的第二户呢?
不知道这样操作会有什么我们不知道的风险吗? (我们都是公职,婚后不会养小孩)
台南现在大家觉得适合all in吗 (在每月金流尚可负担但也并不宽松的状况下)
先感谢版上高手解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