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益] 受赠与的房子出售后报税问题

楼主: vovie8362 (薰薰娴)   2021-10-07 19:35:47
手上有一间父亲民国87年购入的房子
于104年赠与给我
当时缴交了土增税、契税
至于赠与税则免征
因为房屋跟土地公告现值合计低于220万
-
本月初已售出此屋
想请问明年申报的时候
是依照旧制的方式:
1.房屋课税现值x地区的课税标准%吗?
2.还是会因为是被赠与的而有别种课税方式呢?
3.抑或是依照实价课税?
做过很多功课都被不同说法搞得头昏脑胀
早上询问国税局
承办人叫我明年申报时再把资料都带去确认
不知道有没有人也遇过一样的问题呢?
谢谢大家
作者: kusomanfcu (POE yea)   2021-10-07 19:37:00
房地合一啦成本220万
作者: G8MO (永庆 房地产工程师 八毛)   2021-10-07 19:39:00
104取得 明年申报! 没有房地合一的问题!!
作者: IBIZA (温一壶月光作酒)   2021-10-07 19:43:00
104年以前就取得的,是旧制,土地依照公告现值上涨金额缴土增税,房屋依照评定现值申报财产交易所得,并入所得税征收
作者: dearluna (亲爱的露娜)   2021-10-07 19:43:00
1啦!恭喜你闪过房地合一税
作者: kusomanfcu (POE yea)   2021-10-07 19:48:00
靠北要房地合一才好啦 他赠与是220万耶 还恭喜喔耶 干 还真的是 旧制
作者: kivenQQ (阿里山的美日出)   2021-10-07 19:57:00
旧制缴土增和房屋交易所得税
作者: KYOLONG ( 给人一次机会)   2021-10-07 19:57:00
不错喔 大笔资金入袋 可以考虑再投入房地产
作者: random5566   2021-10-07 20:36:00
1
作者: mariondean (你好我是迪恩)   2021-10-07 20:53:00
可以试着用1申报 是最划算的但国税局有可能要求你核实认定算法是(卖价-买价-成本-土地涨价总数额)*房地比,得出来的数字认定为获利并入所得
作者: taoist9999 (键盘地政士)   2021-10-07 22:35:00
旧制之房屋财产交易所得,“核实认定”,房屋成本基本上为赠与时之房屋评定现值。原则上是明年5月申报时,列入个人综合所得。
作者: piliwu (Love Ciroc!)   2021-10-08 03:50:00
没有房地合一不代表不用实价课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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