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beerkid (体力活)》之铭言:
: 虽然我最后还是因为自住的需求买房了,也很庆幸在这个病态的房市中先抢到一间,但长远而言,我还是希望台湾房市有真正的“居住正义”。不是为我自己,而是为我的小孩未来着想。
: 看了原po文章下的推文,大部份的观点都是围绕在“蛋黄区买不起,就去买蛋壳区啊”、“不要想着蛋黄区的居住品质,却只愿意付蛋壳区的钱”…… 我认为这些说法句句正确,也句句错。
: 逻辑上而言,上述这些观点是正确的,本来东西就是一分钱、一分货。但就“居住正义”的观点来看,上述这些言论只是积非成是而已。
: 我认为的“居住正义”很简单,就是:
: 房价所得比回到我们父母那个年代,即便因为通膨无法完全做到,但接近就好。以我的老家天母而言,30年前我爸妈月薪2万多元最后也买得起 (当时还是新成屋)。但即便考虑每年2%的通膨,我现在的年薪算起来仍是我爸当时的数倍,但我却只能勉强买得起芦洲的房子而已。
: 很多人会说现在天母的建设和30年前差那么多,房价飙升也是合理的。这又是被积非成是的观点洗脑的后果,我认为房价“涨”合理,但“飙升”就不对了!大家扪心自问,平平是台北市,以前月薪2万多的人辛苦点存钱仍买得起,但现在一堆年薪300万的人却是连想都不敢想,造成这种夸张的房价所得比绝不单只是通膨造成的,连独眼龙都知道“炒房”才是主因!
: 我可以预料我这些真心话,会遭受习惯炒房现象的版友们砲轰,但我仍是要讲出我认为什么是积非成是,什么才是对的!
: 我相信这里大多数都是和我一样薪水阶级,只能给自己的小孩衣食无虞的成长环境,但没办法给他含着金汤匙的未来。若这个积非成是的观念持续发酵,房价所得比无法回到接近我们父母那时的水准,对我们小孩的未来都是一场悲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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