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菜鸟 初次发文
实在是觉得非常困扰但是又得不到答案
所以想请问版友
先谢谢各位版友的帮忙了
(文章长、手机排版,请见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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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看上了一间房子
在签斡旋之前跟房仲要了斡旋书等合约相关文件回家审阅
阅读时发现几个问题点
因为是第一次买房,什么都不懂
Line仲介问,他很常未读或回复的极慢
所以很多疑惑得不到回答很痛苦
故想请问3个问题:
合约上明确写出:
1.议价成功买方应支付“百分之 ___ ”计算的服务费且在签约时“同时一次性”付清服务?
这跟我身边同事还有网络上的说法差很多,他们都建议用一个总价(房屋总价+服务费)
而且因为有些仲介签约后拿到服务费会变脸不理人,所以会谈签约时付一部分、交屋时再付
但这样的合约就完全写死没有可以谈的空间了诶?怎么跟大家的讲法不一样?
还是说这必须要跟仲介讨论修改条约?修改的方式是在最后面加注但书?
可是但书跟合约内文字冲突要以哪个为准?难不成要把内文划掉然后再后面加注但书?
2. 若是因为买方的原因导致买卖契约解除者,只要已经跟买方合意,不论是否签订书面契约,买方应于契约解除时支付“前开服务费”?
请问什么是前开服务费?前开服务费一般来说该如何计算?
3.我询问了仲介,若我是采取下斡旋的方式:
斡旋成功但尚未签约时反悔、与我签约之后但尚未交屋时反悔,各需要赔偿多少钱?
他回答我了,但我看不太懂@@
我猜他的意思是
A. 下斡旋未签约反悔:赔斡旋金+前开服务费
B. 签约后交屋前反悔:赔斡旋金+签约金(房价10%)+全额服务费(2%)
以上我的理解对吗?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