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先进大大午安,在寻房一段时日后,上周末刷了十万订金。是人生第一间房子。
但后续在审阅合约时有发现一些疑问:
1. 该开发公司在之前并未有已完成的建案。询问代销是说:“因为都更法规必须成立单
一公司,所以由OO建设和XX建设各出资 50%+原地主
变成该开发公司。所以是合建分户,占 20 户。”
OO建设有查过,是连续十一年国家建筑金奖诚信建商得奖厂商,但XX建设就查无特别的资
讯,且该开发公司负责人与XX建设是同一人。
有点害怕会不会是一案公司,且请朋友询问建筑业朋友均未听过该建商与负责人。
代销是说周边还有洽谈中的土地,也会是该开发公司拉...但是网络上也还查无资讯。
请问代销说的是确实的吗?对于该开发公司的建案会不会有风险?
2. 原建筑师被更换了。代销说因安全考量所以更换建筑师。
查询法院新闻稿,原建筑师因某大楼因结构分析与设计有疏失,造成该大楼 14 人死亡,
因此相关负责连带人被判刑。
目前的建筑师就普普,没有惩戒决议公告纪录,也有其他建案在处理。
3. 在建材与附赠的厨机、卫浴设备中只有标明“品牌名称”,并没有“该品牌详细的产
品名称或是型号”。甚至在原展示的设备后会标注“或XX牌等同级品”
请问这样是足够的吗?还是可以要求合约上详细注明型号?
4. 在合约内附的建造执照影本,规定开工期限是“领照后六个月内开工”,但该执照是
在 108 年 9 月 3 日核准的...而该建案目前尚未开工。
这部分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
5. 附件的变更执照只有放一页,并没有全部放上来。询问代销是解释:“因为后面陆续
如果有微调,没办法一直增加合约内容,所以会以建照号码为主,建照号码不会变。
所有讯息有变更,网站都查的到。请我们自行上网输入建照号码,查看所有历程。”
请问都是这样处理的吗?
毕竟也是散尽积蓄预定的房子,没有家长可以赞助,且 2025 年冬季才会盖好。还希望大
大能够提供建议。
这样查下来感觉都怕怕的,不知道这个约要不要签下去.....
感谢!QA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