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
去年买了一个预售屋
突然想到
一开始是刷卡缴订金
后来第二次缴款 是领现金给代销
然后代销就给了我一个买卖契约
里面有写明我已经给了多少钱
总价多少钱之类...等细节
但截至目前为止 都没有开过任何发票给我
请问这是合理的吗 ?
代销这边说这个是理所当然的
但...好巧不巧...
我在两个多月前又买了一间预售屋
但这是跟投资客买的
手续办完后 投资客把他每一期缴款后的发票也留给了我
刚刚看了一下
越想越不对劲 所以来问问版友
这是建商的问题
还是代销的问题
还是...我有问题...?
谢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