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益] 关于旧制税率跟房地合一税的几个问题

楼主: EBVirus (洨洨积极哥)   2021-04-21 23:57:39
大家好,想问一个问题
我名下有一间老旧套房是105年实施房地合一1.0以前购入的
但后来108年因为换新屋了,所以把自己的户籍移到新屋
但老婆的户籍从娘家移到旧屋。
查了一下,假如我现在卖掉旧屋,应该是适用旧制税率
也就是卖房所得直接纳入综所税
想问的是
1.假如现在把旧屋过户给老婆,还适用旧制吗? 还是要变成房地合一税?
2.如果税制会变成房地合一税,是不是也代表7/1过后也会变成2.0版本?
这样持有时间要怎么算? 会重算吗?
3.因为旧屋我户籍已经在108年就移走了,但有把老婆的户籍也跟着移入
这样还可以适用满6年的自住减免吗?
忽然想到 如果问题1的答案是过户也维持旧制,那后面就不用问了...
以上几个问题 谢谢
作者: taoist9999 (键盘地政士)   2021-04-22 00:12:00
有个函释是夫妻赠与后再卖出,是以配偶最初取得的日期及成本作为课征所得税之依据。配偶适用旧制的话,无论同一对夫妻以夫妻赠与反复几次,还是旧制。
作者: mariondean (你好我是迪恩)   2021-04-22 04:52:00
可维持旧制,但要注意赠与后受赠者取得成本会变为公告现值,若被要求以核实认定课税依旧会提高不小金额
作者: sdhpipt   2021-04-22 09:00:00
夫妻户籍只能算其中一边吧??
作者: taoist9999 (键盘地政士)   2021-04-22 15:16:00
夫妻赠与跟一般赠与之后再卖出后房地合一税认定之成本是不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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