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爆卦] 实价登录2.0 立院三读通过

楼主: aloness (aloness)   2020-12-31 11:12:09
整串看下来
发现几近9成版友(不论回文的还是推文)
对红单缺乏基本常识
简单解释一下运作原理
不过这里我尽量讲白
如真有需要我再调整用词
1.什么叫红单
红单是权利合约,不是商品买卖合约
正确来讲,比较偏向是工程委建合约+土地交易的意向书
而且因为是意向书
所以在后续合约付订成立之前
双方都没有屡约义务
故建商会收取费用并转订金
就是转入后续的委建合约订金
只是何时转入让委建合约生效
完全控制在建商手上
(最简单的就是看何时缴印花税)
合约的架构
是建立在持分土地的买卖
与委托建造两个主要项目
因此红单可不可以买卖
单纯就商务程序而言,是可以的
因为他是合约,就有让渡的可行性
只是在买卖之前,必须先确认合约是否存在或生效
在不动产游戏规则里
交易的物件都须要有税籍
而红单因为没有使照
就没有门牌,也没有税籍
故这也是政府下手的要点
税稽处是可以参考下一手的交易合约跟贷款额度,但基于不动产交易可以因为合约内容不同
而影响到合约估价,致解释空间会比较多,也有失公允
2. 什么是委建合约?
买方是甲方,建商是乙方
合约架构明述由甲方委托乙方执行施工
并按照工程进度收取工程款
注:另一种写法是在现有的成屋买卖合约,加注未来交屋期限,所有的交屋款原则上是在使
照取得之后才收钱,这种就不能算委建
建商普遍希望开委建合约
首要就是可以收工程款减轻现金周转压力
其次是不屡约的责任比较轻
由于合约架构是土地买卖跟委托建造
而土地又已经拿去担保土建融资
一旦建商破产跑路
买方就是拿到没盖完的地上权
土地则因为求偿顺序会在银行手上
这时买方就公亲变事主
变成要自己去找下一个包商
来续行这个委建合约
最后再跟银行洽议债权问题
不然想处分这个没有土地又没有税籍的地上权,非常困难而且就等著被下一手宰
(其实银行都懂这些商务游戏规则
不懂的是买家,而银行会利用买家的不懂来牟取残余价值,才会造成那么多不必要的纠纷)
3.回到这篇新闻
看起来过的有点急就章
一个没有税籍编号
而且本来就允许让渡的合约
要如何逐笔纳管?
如要纳管的不是指合约,而是意向书
那就更有意思,静看如何编列游戏规则
最基本的问题是
意向书根本上没没有强制责任
(叙述写法多半是把一件事分成数个阶段性目标,双方就每个目标订出要做的事
当第一个阶段双方都完成了协议要做的事,才会进入第二阶段, 倘若一方没有做到承诺的事
,或是双方无意愿续行,这个意向书的目标跟进度就无限pending也不会怎么样)
作者: KrisNYC (Kris)   2020-12-31 11:14:00
可能是让红单不具备有民事契约的效力 只要有纠纷上法院就是两造都开罚 没有约束力的契约久而久之就没有人要签
作者: mfcke (drive)   2020-12-31 11:15:00
如果是建照已经下来 然后审阅期那个红单 不给交易的话是不是违宪阿 我忽然想到虽然就等审阅期完 签约 再卖掉去换约就好
作者: AIronKuma (Comment allez-vous)   2020-12-31 11:16:00
可以白话一点吗 红单就是炒房房虫钻空子 语毕
作者: F93935 (帥氣小書生)   2020-12-31 11:16:00
怎么解释都有人会认为买卖合约书建商炒红单
作者: mfcke (drive)   2020-12-31 11:16:00
不过纯讨论法理上 即使那个单子不给交易 都算干涉自由吧说真的我要卖我的屎都是我自由阿 感觉是有违宪
作者: rusuall (rusuall)   2020-12-31 11:26:00
其实很多人都解释过了,还是看不懂,连计算机都不会按的,我是觉得没什么用
作者: KrisNYC (Kris)   2020-12-31 11:27:00
性交易违法也违宪阿 然而
作者: intern (Love,peace,望)   2020-12-31 11:29:00
红单转卖有违反公序良俗吗..
作者: KrisNYC (Kris)   2020-12-31 11:31:00
一个是哄抬 一个是平抑必需品价格 都违法 哈哈哈
作者: sagarain (HNY 2010)   2020-12-31 11:37:00
就改卖号码牌你排到队之前买卖号码牌也管不了但是一般人连去哪领号码牌都不知道
作者: ReiFan (说好的秒速5公分呢?)   2020-12-31 11:39:00
其实我看法条 红单不得转售予第三人
作者: gm3252 (阿纶)   2020-12-31 11:40:00
因为有的白目建商是敢在红单就压单价了(建照还在跑程序就卖给你),不然只有意向书的红单根本没人想买。现在直接讲明以后应该也会消失了,而眼光好选对地点的投资客一样可以卖预售转单不影响
作者: ReiFan (说好的秒速5公分呢?)   2020-12-31 11:41:00
意义应该就类似于将红单变成绑定买受人的option吧
作者: terry456 (Jonny)   2020-12-31 11:43:00
请问 交屋前的换约出售,也算是红单,有被纳管吧?
作者: s26492755 (BBX)   2020-12-31 11:47:00
你认真了....不去做功课的就算你解释还是只会 房虫 你是不是怕惹 这篇很快马克哥跟总统哥会来
作者: aesdu (123)   2020-12-31 11:55:00
你再怎样解释还是有OX: 换约=红单
作者: ReiFan (说好的秒速5公分呢?)   2020-12-31 11:58:00
我也觉得原po你太认真... 以当今政府施政的粗暴风格来看管你提出多少法规上的不合理 政府拍板的旨意终究还是要做
作者: gm3252 (阿纶)   2020-12-31 12:01:00
感谢你的解释比较清楚正确推一个
作者: IS0987 (FQ)   2020-12-31 12:09:00
总统哥已经早一步到囉
作者: s26492755 (BBX)   2020-12-31 12:10:00
我承认我看完内文直接end.....
作者: mfcke (drive)   2020-12-31 12:15:00
我觉得都没差 就全部走换约就好 END 给建商一点手续费而已
作者: calase (万难地天纪柳)   2020-12-31 12:46:00
其实也不要嫌政府粗暴,之前每次需要研议的进步法案稍微延迟就被某些人喊打假球...
作者: ReiFan (说好的秒速5公分呢?)   2020-12-31 13:24:00
楼上,你对粗暴的定义看来与我不同...
作者: lagadidi (蕾卡蒂蒂)   2020-12-31 13:47:00
不管,每五折卖都算炒房,不便宜卖通通都说红单炒作
作者: cicatrix (一起来当新店人)   2020-12-31 14:30:00
解释的很认真,但是水平低的根本不会认真看,只会说房虫
作者: CCcat525 (我要保卫国家)   2020-12-31 14:32:00
那建商是否有权利限制换约?
作者: gm3252 (阿纶)   2020-12-31 14:38:00
回楼上可以,有的建案不给转约
作者: lagadidi (蕾卡蒂蒂)   2020-12-31 14:54:00
很多案不给转约,就要用特别的买卖方式...例如约定交屋两年后过户,其两年内的税租金算卖家的...
作者: AIronKuma (Comment allez-vous)   2020-12-31 19:18:00
楼上很会钻空子
作者: lagadidi (蕾卡蒂蒂)   2020-12-31 23:24:00
都要2021了,楼上还不买
作者: attila125 (寻找下一片天空)   2019-01-01 00:23:00
只要有买卖事实,国税局课不了税?
作者: lagadidi (蕾卡蒂蒂)   2019-01-01 00:53:00
预售屋买卖价差本来就有在课税...
作者: deltaz (我还懂不懂飞翔)   2019-01-01 07:03:00
研议慢就被说打假球所以才粗暴,呃,是研议慢吗,法条当时符合2.0的,都已经有其他小党的人写好了,内容还更好,当时打枪非执政党版本的理由是什么可以自己看看过去的新闻只能说现在的执政党很会洗脑
作者: AIronKuma (Comment allez-vous)   2019-01-01 13:39:00
都2021资讯透明年了 买卖房子还找房仲被坑杀也是活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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