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闲聊] 应该是建物合并吧?

楼主: sdhpipt   2020-12-03 12:54:26
※ 引述《yesnogod (是无神)》之铭言:
: 在宣示的健全房市项目中,有一条说避免分割避税,
: 是不是说错了?依目前囤房税的态式,应该是并房
: 避税才对,因为以前有人把五楼透天厝分成五间公寓
: ,变成有五间房屋权状,这些都超过一人三间的标准,
: 而且一堆人,5,6间套房出租的,都怕政府把第三房
: 以上的税金增加,还是一栋房子就有90间可出租的才好,
: 为了不被增税,应该是把手上的,5,6间套房卖掉,改
: 买一栋有五,六间套房的透天厝才对。
纯粹个人的猜测
所谓的避免分割避税
是说有些高价的不动产要传给子女时
会采用每年儿子购买祖父的房子几分之一
分多年度买卖持份来完成过户
实务上一大堆代书都建议这样过户
我也看过身边的亲友有2个类似例子
我猜测所谓的避免分割避税是指这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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