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闲聊] 应该是建物合并吧?

楼主: yesnogod (是无神)   2020-12-03 12:34:19
在宣示的健全房市项目中,有一条说避免分割避税,
是不是说错了?依目前囤房税的态式,应该是并房
避税才对,因为以前有人把五楼透天厝分成五间公寓
,变成有五间房屋权状,这些都超过一人三间的标准,
而且一堆人,5,6间套房出租的,都怕政府把第三房
以上的税金增加,还是一栋房子就有90间可出租的才好,
为了不被增税,应该是把手上的,5,6间套房卖掉,改
买一栋有五,六间套房的透天厝才对。
作者: visa9527 (高级伴读士官长)   2020-12-03 12:42:00
小坪数单一建物土地持分有可能低于缴税门槛不征税
作者: bolten (黄金单身汉)   2020-12-03 13:50:00
评定价值低于10万不用课征房屋税
楼主: yesnogod (是无神)   2020-12-03 14:46:00
不是都举例乡下多人持有的祖厝,害人要变持有一房以上,要缴高税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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