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JG8861 ((冷气终于来装了))
2020-10-27 16:45:44结果是区公所来告知我有新增财产(土地持分)!
: 还是,有些家族长辈用走偏门的方式弄的?!
会这么问(说),是因为10多年前(我当时还在念大学),
一样是家族长辈告知我跟我妈,有崎零地(不知土地种类)可继承(阿嬷的名字)
那时是告知我们有建商要买,有来跟我们要证件(相关资料),
后来是有分现金给我们。(只有这个有交证件,去办理)
家族长辈很神奇,可以动不动就挖到未继承的持分财产?!~
我还是建议先了解一下你所持有的不动产资料,再问一下亲朋好友。应该是问一下亲戚,是谁跑去办理公同共有继承登记的?其实你直接到管辖地政事务所,查原案就行了,只是要花钱而已。
楼主:
JG8861 ((冷气终于来装了))
2020-10-27 16:49:00都不用经过本人同意吗?!或是通知本人?!~
《土地登记规则》第120条,就有规定有两个以上的继承人,只要其中一个人以上就能办理公同共有继承登记了。但登记机关登记完毕后,应将登记结果通知其他继承人。 你可能没有收到地政事务所的登记结果通知公文吧? 至于去申办的继承人是什么想法?你要问看看。 办理“公同共有继承登记”,其实要审慎评估分析,但这要找有经验的专业人士付费咨询比较好。 不动产法令是很复杂,要视当事人的需求来通盘考量,再来进行会比较好。
如果因为任何原因不想要这个财产 去办抛弃继承就好 不懂原原po一直坚持问为何没被告知的点是什么?啊就一般常理来说送你财产没人会不要的啊
楼主:
JG8861 ((冷气终于来装了))
2020-10-27 19:53:00因为我原本有申请补助,被这个意外的强制继承遗产,打乱了我原本的计画,而且因此变成我要多跑地政事务所、区公所,还要多花钱申请相关证件,这已对我造成严重的困扰
人生就是这样子啊!幸好我还有上来讲,不然你以为大家都懂这个吗?你付钱给一般的律师或地政士咨询,他们还未必会懂这个勒!
继承是"权利",你上一辈不办理能怪谁?你可以赠与出去就好啦 只是要花钱而已
作者:
Danjor (晴空飞翔)
2020-10-27 22:41:00如果你继承的是很高价值的.....几年前我也分别收到信件要购买我名下土地,还有存证信函要分割持分土地,我才知道我名下有这些东西.....财产清册可以到国税局或税捐机关办理,最方便的是线上用读卡机加健保卡申请,好奇自己名下有什么不知名祖先留下来的财产,可以查看看,免费
建议看看土地管制或区位,说不定卡在不错的位置未来利益比你的补助大的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