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f4612 (XD)》之铭言:
: (3) 有询问过该建案的当地政府的地政局,地政局回复实际登记坪数是依照建照取得
: 日期决定,所以是不计坪不计价
承办人讲得似乎有误
法规是以建照申请日为准,而非取得日,来决定雨遮能否登记
但是,建商在贩售预售屋时,依旧不可计价
所以,代销讲的第二种方式应该是对的
但是你交屋以后转手卖,没有什么不能计价的问题
http://biglifemimieat.blogspot.com/2019/01/blog-post.html
作者:
f4612 (白痴XD)
2020-03-29 11:46:00这边我有问过内政部地政司,他说主要还是依照各县政府地政局为主,以及该建案还有进行设计变更,承办人员说这样建照应该会换新的才是,所以适用于新法
作者:
jump0517 (Sonic)
2020-03-29 12:01:00反正建商最后都是卖总价有差吗??
作者:
f4612 (白痴XD)
2020-03-29 12:04:00目前2种算法会影响总价 差了快5x 万
要怎么影响总价? 你用单价去乘? 合约上有写单价吗
作者:
f4612 (白痴XD)
2020-03-29 12:17:00因为实际坪数增加 所以总价增加,但是就差别算法是那种
总价增加是一回事 但要是合约上没有单价这项 何来算法不算法呢一栋房子就卖你一个总价 要怎么计算这样说好了 你不要想成坪数增加 你想成单价提高了 不就解了 除非你合约有写明单价 但我猜不太可能
作者:
f4612 (白痴XD)
2020-03-29 12:23:00所以 坪数增加 他要卖我原本谈定总价的意思 还是就是让建商就地起价呢? 因为比较不清楚法令上的明细,在麻烦回复,谢谢S大
应该是就地起价这部分还有问题 不要专注于加坪数比较好红单比较像先保留 价格什么的都还在谈 但建商有没有违法我不是很确定
作者:
f4612 (白痴XD)
2020-03-29 12:32:00感谢S大 目前如果跟建商没有共识的话,可能会请示消保官,如果有后续再跟大家报告
作者: galaraga911 (galaraga911) 2020-03-29 13:09:00
这篇正解,看申请挂件的时间来定,106/12/31前申请,不管你之后怎么展延、申请变更,建商还是会登记的,也还是可以登记。不过有登记就代表以后权状也会有,不会消失还有如果觉得不合理,就不要买吧,钱退回来就好,不是还没签约吗
作者:
f4612 (白痴XD)
2020-03-29 13:16:00关于这点也有跟科员确认,他还蛮笃定跟我说只要有变更就是新法
作者: galaraga911 (galaraga911) 2020-03-29 13:19:00
不不不,请相信我,现在还是一堆108年的建照号,有登记雨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