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Zodelyst (ㄌㄉㄌㄊ)》之铭言:
: 共4子女,分4房继承
: A B都子已殁 媳妇带小孩
: C子 D女皆在
: 感情间有好有坏
: 小镇市区转角大坪数 ,5楼透天(4-5楼违建)
: 增值税200万 市价约3600
: 目前已有仲介报价3200
: 询问之后,继承成本约1350
: 也就是卖给外人3200
: 扣税要扣800万,缴完增值税一房可分540
: 方案0 就是直接卖掉分钱
: 方案1.
: A提出BCD抛弃继承,A负责缴增值税,再赠与的方式给BCD 600万
: A:实质付2000,收获1200
: 风险: A有3子,只能3子联名继承 。但其中一人4年前有赌博前科(欠近7位数) 一人的
: 老婆与A关系极差
: BCD : 收获600 ,比实际多拿100
: 方案2.
: A借钱给BCD缴税,BCD继承后卖给A
: 1.请问这种情况房地合一税该怎么处理?
: 2.联名继承后 ,BCD用抵押所有权的方式跟A分别借700万 ,A为第一债权人,2年后申请
: 债务处分,这种方式也会缴房地合一吗?(但即使缴 也是20% 吧?而且A不用缴)
: 请问以上是否可行?
: 还是有更好的建议?
重点:1.被继承人持有透天登记日期 2.继承时土地增值税重新计算
先搞清楚被继承人持有透天的登记日期是在104/12/31以前吗?
如果是的话继承后一样用旧制(财产交易所得) 不是用新制房地合一
土地增值税有200万 感觉起来应该是被继承人104/12/31日前就取得房屋土地
税额应该只有土增税+一点点的旧制财产交易所得税
现在有房地合一税 千万不要随便用赠与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