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4子女,分4房继承
A B都子已殁 媳妇带小孩
C子 D女皆在
感情间有好有坏
小镇市区转角大坪数 ,5楼透天(4-5楼违建)
增值税200万 市价约3600
目前已有仲介报价3200
询问之后,继承成本约1350
也就是卖给外人3200
扣税要扣800万,缴完增值税一房可分540
方案0 就是直接卖掉分钱
方案1.
A提出BCD抛弃继承,A负责缴增值税,再赠与的方式给BCD 600万
A:实质付2000,收获1200
风险: A有3子,只能3子联名继承 。但其中一人4年前有赌博前科(欠近7位数) 一人的
老婆与A关系极差
BCD : 收获600 ,比实际多拿100
方案2.
A借钱给BCD缴税,BCD继承后卖给A
1.请问这种情况房地合一税该怎么处理?
2.联名继承后 ,BCD用抵押所有权的方式跟A分别借700万 ,A为第一债权人,2年后申请
债务处分,这种方式也会缴房地合一吗?(但即使缴 也是20% 吧?而且A不用缴)
请问以上是否可行?
还是有更好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