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各位大大推文中的指正,小弟再度试算以下两种情况,
请大家看看是否有不合理的地方。
(抱歉刚刚发现公式有误,重新调整了一下)
【情况一】大面积重建,提高营造成本,冲高容积率
营造成本:25万/建坪;容积奖励:140%; 公设转换:1.55倍
重建后单价:75万/建坪;建商手续费:新屋价值的6%
重建后价值:4837万; 自住部分价值(实坪与旧屋面积同):3725.8万
营造费用:1612万; 建商手续费:290万
扣除自住部份后剩余价值:1111万; 地主自付:791万
【情况二】小面积重建,降低公设比,追求最小营造成本,只从四楼盖成五楼
营造成本:15万/建坪; 公设转换:1.05倍(除了电梯什么公设都不要)
容积奖励:122%(假设只能取得第四条6%+第六条6%+期限前10%);
重建后单价:60万/建坪 建商手续费:新屋价值的6%
重建后价值:2284万; 自住部分价值(实坪与旧屋面积同):2019万
营造费用:571万; 建商手续费:137万
扣除自住部分后价值:265万 地主自付:443万
※ 引述《hibbeler (阿璁)》之铭言:
: 根据各位前辈的推文,我再次试算了一下。
: 假如每坪建造成本是25万,我这户的建造面积是64.5坪,建造费用是1612.5万。
: 另外,要支付给建商的是总价值的6%,也就是64.5坪*60万/坪*6%=232万。
: 也就是说,重建之后如果我要住在跟旧屋同样大小的新屋,
: 我要负担1612.5万+232万,扣掉可供出售的价值886万的建坪,
: 我还要自付958.5万,才有机会顺利入住新屋,对吗?
: (但新屋此时是实坪32坪,虚坪49.6坪的豪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