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ntnunccu5566 (哈哈哈)》之铭言:
: 大家好:
: 想请教一个问题
: 假设有一间
: 由多人共有的房子要卖
: 找房仲卖房子时
: 问题一:
: 房仲在销售契约书里注明
: 要求所有权人必须受权一位代理人特别权
: 使房仲直接与该位代理人
: 进行后续买卖契约的事宜
: 这样合理吗?
: 不是听说不授权也可以卖掉房子?
反过来问你
如果你是买房子的人 你发现所有权人只有一个人要卖 剩下其他人都不卖或价格意见分歧
你愿意买持分房子? 当然不会啊
所以你也会要求房仲业务要把所有的屋主都搞定确认都要卖 最后售价都统一
所以写授权主要是屋主群抓一个人当头这样
一般是找最闲的 可以方便找人 或是要签约的时候时间都很弹性方便签约的人
当然你如果认为你无法信得过其他的屋主 不愿意授权不是不行
那房仲业务 就一个一个人去签委托
然后买方出价的时候再 一个一个去报告桥价格这样
: 问题二:
: 若某个所有权人不想授权给代理人
: 想全程了解后续买卖事宜
: 可以主张什么而不签授权书?
前面讲过了 不重复
: 问题三:
: 有没有哪家房仲公司在卖多人共有的房子
: 是不需签授权书授权给代理人?
我可以问你这房子到底几个人持有吗?
50个人的话 等于要手写50份委托书这样 这看哪个业务要这样玩吧?
: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小弟问了很多人
: 得到的结果都是不要签授权书给某位代理人
: 比较可以保障自己的权益
讲到底就是不信任当肉粽头的那个人嘛
好奇 代理人是什么关系?
: 最近正被这个问题所困扰
: 有没有版上高手有这方面的经验
: 请为小弟解惑
: 感激不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