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
想请教一个问题
假设有一间
由多人共有的房子要卖
找房仲卖房子时
问题一:
房仲在销售契约书里注明
要求所有权人必须受权一位代理人特别权
使房仲直接与该位代理人
进行后续买卖契约的事宜
这样合理吗?
不是听说不授权也可以卖掉房子?
问题二:
若某个所有权人不想授权给代理人
想全程了解后续买卖事宜
可以主张什么而不签授权书?
问题三:
有没有哪家房仲公司在卖多人共有的房子
是不需签授权书授权给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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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弟问了很多人
得到的结果都是不要签授权书给某位代理人
比较可以保障自己的权益
最近正被这个问题所困扰
有没有版上高手有这方面的经验
请为小弟解惑
感激不尽
作者:
kevinjl (无神论者-无神得自由)
2019-07-22 22:46:00签 委托销售契约书 就好
楼主: ntnunccu5566 (哈哈哈) 2019-07-22 23:07:00
@kevinjl 现在就是签了委托销售契约 里面有一点要求要求所有权人必须受权一位代理人特别权
土地法34-1签授权书只要共有人和应有部分合计过半数或 应有部分合计逾三分之二 就可以买卖过户
作者:
pppwww (最讨厌红萝卜)
2019-07-22 23:32:00有物权的优先购买权问题
1.合理 符合土地法34-1就可买卖过户 省的做白工
作者:
kevinjl (无神论者-无神得自由)
2019-07-23 00:14:00不信任代理人 就把那部份删除不让你删 你就不要签 如此而已
楼主: ntnunccu5566 (哈哈哈) 2019-07-23 00:17:00
@k0939770752 所以你的意思是只要超过2/3就可以进行买卖,而我没签仍可享有保障?
作者:
gunya (拎北爱说拎北你管拎北)
2019-07-23 02:00:00这是比较方便的做法,不过我以前是有跑过六个所有权人的,一个一个签名
作者:
deltaz (我还懂不懂飞翔)
2019-07-23 02:09:00卖方乔不拢,买方一定砍价格,你们这么混乱,大概也只有投客愿意来买,价格一定很悲惨
作者:
gglong (豆油)
2019-07-23 08:00:00可以卖我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