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有税分段课税难以成行最主要原因是实行细则太难制定了
用"户"作为课税基础本身其实很荒谬
随便举几个例子
1:持有三户小套房权状面积 30 坪
vs 持有 100 坪一户,前者要被课后者不用
2:继承台东延平乡的乡下老家/祖产,根本卖不掉的那种
也没在使用,跟持有陶朱隐园计算上如何区别?
3:商业办公室使用是否计入?
如果商业活动不计入持有税,那可住可办的大楼如何计算?
4:把工作室设立在自家如何计算?
5:打通多户使用,一户有多个门牌如何计算?
etcetc 太多了
要嘛你一体适用像美日那样,只要持有不动产就是有高昂的持有费用
要分段课征的话,问题太多
跟空屋税一样,立意是美好但实务上根本行不通
纯粹是觉青对于左派共产的不切实际幻想而已~
※ 引述《vava5566 (发发5566)》之铭言:
: 自住的有结婚的应该开放到两户,一户是不够的。
: 三户以上再开始课税。课征持有税
: 不过我担心这样包租公会全面调涨租金,转嫁给房客,这样房客也是死路一条阿。
: 在食物链最底层,根本任人宰割。
: 所以大家说说,如果真的调高持有税,租屋客怎么办?谁来给租屋的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