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我也有经验,当初完成了合建案,
在合约点交地上物的条款,地主附加了一条,
租客要建方处理,地主不处理并视同点交地上物,
建筑物是一栋大约40年的在板桥四楼透天,
一楼出租给便当店(租十年了一个月才18000)
二~四楼他说就是比较"辛苦"的房客,
他没租很贵一层大约20坪(租8千左右),
地点很方便,走到板桥车站差不多10分钟。
那也就依正常的流程,寄个双挂号附个租约影本,
押个搬迁时间点交等等....
一楼:点交的时候破口大骂、吐口水,一直咒骂
说断了他们的生存,然后把室内敲得乱七八糟
连铁卷门的电线都剪断。
二楼:一开门,一个差不多70岁的奶奶跪着一直哭
一直比客厅的儿子,他说他儿子智障,这样他们没地方住,
活不下去,他老了也赚不到钱,儿子也无法工作,
整间屋子都是资源回收,整间都那种臭酸的味道。
三楼:来开门也是个奶奶,他边哭边打开房门,
打开一股排泄物的味道冲出来,躺着一个老爷爷,
他说她老公得了阿兹海默症,这样叫他们搬,
他也不知道要怎生活,他自己也是病痛缠身,
老公又这样,小孩都在国外....。
四楼:一家四口,夫妻差不多50岁,二个小孩都有点问题
你看就知道也是无法自理的那种,一样的夫妻握着我的手,
一直请我去拜托房东别赶走他们....
整件事落幕后,我去跟地主说,你真是给我大难题,
他说因为他知道他赶不走,他说他早年也很辛苦,
所以租给他们也希望是让他们有地方租,其实你自己去看状况
除了一楼租金正常缴交,四楼偶尔慢点,二三楼没什么能力缴,
二三楼都靠补助金生活,差不多半年只收的到一个月的租金,
但他也说只要二三四楼有缴租金,他还是都找些名义还给他们。
这件事站在地主的角度,其实好好的房子被弄成这样也是心疼,
无论如何,都是自己努力买来的,也因为他能力好一点,
因此愿意这样多做点好事,但我相信社会上这种事一定很多,
可是到底要怎解,好房东?坏房东?
番外篇:
一、地主大概也是70岁的夫妻,早期作生意的起家的,
那个年代有赚到钱就是买房子,他们本身满爱惜房子的
他同一个区域有三栋透天,就1-4跟1-3楼不等,
当他房客真的很幸福,就拎着包包就能住了,
他说她大概是10年前有翻修过一次,原本要给小孩孙子住的,
后来生活圈的不同,就也没使用到,他们老人家的观念,
房子不住很容易坏,所以都差不多租8000-12000这金额,
反正就觉得有人帮他们顾房子就好,本身他们也用不到。
二、后来怎解决:
说真的虽然利益在前,但只要有点人性,你真的不会很强硬处理,
你亲眼看过那种状态,然后被握着手跟跪着...真的...难忘...
最后大概抓了一下二年的生活费(含市价租屋)然后钱给他们!
跟二三四楼说能帮得也只能这样了,并找相关单位协助,
前前后后花了大概半年才陆续完成搬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