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个人认为兴建只租不卖的社会住宅,还有将公有空屋改建
租给弱势族群等居住政策实施是政府的责任,只是台湾中央
或地方政府长久以来就是没有认真执行这一块。
如果是一般民众当出租人的话,纵使你懂法律,遇到很差劲
的承租人,照法律程序上法院去处理,没有一年半载的时间
,也是很难解决的,所以慎选承租人是很重要的一件事情。
台湾法律对承租人是比较有保障的,加上对经济上的弱势团
体求偿不易,所以这些人在市场上很难租到房子住,我个人
认为是政府应该解决的事情,只是长久以来就是不作为或是
几乎不作为。
柯p要盖社会住宅,一堆选前打着居住正义口号,选后扯后
腿连署阻挡社会住宅的议员也是占了大多数,没办法谁叫
大家选出这种议员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