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 打给后 踏嘎厚
小弟最近去看了一间20年旧大楼的顶楼物件
顶楼还有一个露台(只能从物件进出 其他住户没办法上来)
因为我是参考这两年相同大楼 相同物件 不同楼层的价钱
每坪比低五个楼层的物件单价再加个1万去跟他出价
屋主强调这露台当初他花了1/3价格买的 所以他的房价要提高
而且他有部分加盖 所以实际使用面积有增加
但是他在露台的部分 并没有办法提供当初建商卖出露台使用权的证明
也提不出约定专用的证明 只是用口头的说法说 都20年了大家都老邻居 有一种默契
就是这个露台是屋主专用的 其他住户也没办法上来
但是我的问题是这大楼已经20年了 住户大都是军公教人员(不太会去找麻烦)
但是万一其他住户卖掉房子 有新住户要找麻烦 要求我不能单独使用露台 而要开放
给大家 或者要求屋主加盖的雨遮必须拆掉 那我卖了这物件不是反而给自己找麻烦
遇到这情况 各位大大会怎么处理 还是说放弃这个物件 下一个会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