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请益] 二亲等间房产移转节税(土增税)

楼主: oops5566 (哎呀56)   2017-09-28 12:05:41
谢谢L大回复
就需求而言,目前移转的这笔房产未来还是会卖掉
(楼下就是新堀江商圈,很不适合居住)
以这个目标来说,应该是先卖再赠
但这方法还在跟家母讨论
因此现在仍拟定先赠再卖的方式
希望也能趁机学习房产跟税务处理的知识
以下分段回复
※ 引述《lai517 (:))》之铭言:
: ※ 引述《oops5566 (哎呀56)》之铭言:
: : 目前家母名下一笔房产预计移转于我
: : 昨天去查询现值后,相关税额如下:
: : 房屋现值:43万
: : 土地现值:380万
: : 房屋贷款:75万
: : (可能再增贷60万来支付税金并相对压低赠与税)
: : 主要问题在于土地增值税的部份
: : 采以一般用地(赠与)课110万
: : 采以自宅用地(买卖)课32万
: : 因此初步拟定采用一生一屋(次)方式(注1)
: : 于地政以买卖登记,于国税申报赠与
: : 大致计算税金结构应是如下:
: : 房地423万现值-75万房贷-60万增贷-220万免税=6.8万赠与税
: : 契税2.6万
: : 以买卖用途登记移转:32万
: : 合计:41.4万
: 贷款部分如果要以‘附有负担之赠与’来节赠与税,必须把该笔贷款抵押权的债务人,
: 做权利内容变更为你,才可以当扣除额。实务上银行常常不愿意配合变更,
: 银行都希望你重新申贷。既然要贷款了当然是贷好贷满囉!
请问银行希望重新申贷的原因为何?
是否为考量新旧债务人个别信用状况、还款能力
以及最重要的利息计算?
: 可能方案如下:
: 1.跟妈妈签一份买卖契约书,价金为43+380=423万
: 2.签约款写10万,并实质汇款支付给母亲(这个动作是做给银行看的,银行要看到金流)
: 3.备证用印款0,完税款220万(向国税局申报该笔款项为母亲免除你的债务,试同赠与)
: 4.尾款193万,以你的名义向银行申办贷款支付。
: 5.总计母亲会拿到10头款+193尾款-75还房贷-32土增税=96万现金
: 6.2018年1月2日,妈妈再把96万以现金赠与给你,并向国税局申报(赠与税为0)
: 费用:土增税32万、赠与税0、契税2.6万、印花税地政规费抓1万
根据L大的建议,以我的理解是将这笔房产以买卖移转
但在买卖的金流上拆分处理,流程上的问题如下
1.签约款、备证用印款、完税款等,需在什么阶段进行?
2.原先75万贷款部分会如何影响此方案?
: 但是这样的作法,未来你要卖的时候会有高额的房地合一税,因为你的取得成本为423万
: 如果卖的时候是1000万,未来房地合一税会是(1000-423)*(依持有年数10~45%)
: 房地合一请参考http://event.393citizen.com/estate2015/
以现值423万来看,我其实搞不太懂
房屋本身是住宅,虽然一楼有店面
但周边实价登录成交价约500万上下
楼上邻居挂480万卖了一年还卖不掉
都是被土地现值给垫高
真心想知道
一平方米现值24.5万是什么概念?
: 如果能力够的话,会建议这次买卖价起码要做到市价(假设1000万)
: 建议的方案如下:
: 1.跟妈妈签一份买卖契约书,价金为1000万
: 2.签约款写10万,并实质汇款支付给母亲(这个动作是做给银行看的,银行要看到金流)
: 3.备证用印款0,完税款220万(向国税局说明该笔款项为免除债务,试同赠与)
: 4.尾款770万,以你的名义向银行申办贷款。(贷款若不足770万,自己用现金补足)
: 5.总计母亲会拿到10头款+770尾款-75还房贷-32土增税=823万现金
: 6.2018-2021年,每年妈妈以现金赠与220万给你,并向国税局申报(赠与税为0)
做到1000万的方案
基本上就是把金流放大到贴近市价
藉以缩减取得成本过低造成的税务
是这样吗?
: : 想请问板友,这样的想法是否可行?
: : 未来如有售出考量是否有需要注意之处?(注2)
: : 恳请板友建议,愿文其详
: : 谢谢!
: : 注1:
: : 家母手上有三笔房产,土增税最高的是我这一笔
: : 因为是商圈内(土地公告现值24.5万/平方米)
: : 但实际上却是公寓住宅,感觉是被一楼店面给垫高
: : 所以想要用一生一屋(次)的方式来将税
: : 注1-1:
: : 上面说到的一楼店面也是家母的,但因持有期间较短
: : 所以土增税分别为20/40万
: : 且未来可能以遗赠方式交给我跟妹妹
: : (真的有妹妹!)
: : 注1-2:
: : 第三笔是目前母亲自住,也预计移转给我妹妹(真的有妹妹!)
: : 持有期约10年不算长,且现值低于前项
: : 但移转方式未定
: : 注2:
: : 承注1,因为在商圈内的住宅真不适合居住
: : 所以我自己规划在两年后售出,另外自购
谢谢!
作者: yungfup6 (Polymer)   2017-09-28 12:39:00
刚看网友回应确实有存在卖屋收入需课税的问题 你要算算另外银行通常对房屋重新估价与评鉴你的信用 会要求重来对了 若你卖后再买可以使用重购自用住宅来抵税
作者: lai517 (:))   2017-09-28 13:49:00
如果很确定要卖,直接用母亲名义卖掉,再分年转现金给你或者,直接等继承连土增税都省了。银行不太愿意权变:要重新鉴价、评估信用却赚不到业绩如果先赠与给你,你在卖:你会适用新制房地合一税,成本是受赠当年公告现值,土增还只能用一般税率。更正错字 在卖->再卖1.签约款10万,签约后三天内汇款,完税款等契税、土增税缴完之后,再向国税局以书面说明免除债务。拿到免税赠明后办过户,过户完代偿母亲75万贷款,余额一样拨给母亲向国税局书面回报尾款支付方式,结案。2. 不影响
作者: taoist9999 (键盘地政士)   2017-09-28 18:07:00
建议先卖房子,再赠与现金。不然将来房地合一税即使先避掉,也要花很大的成本。
作者: wabicone (我是孩子王)   2017-09-28 22:07:00
建议先卖掉
作者: weising (weising)   2017-09-29 09:58:00
先卖+1,旧制就算依核实课,你的房地比土地部分比例高的多,课不到什么税,之后资金就每年220万赠与就好,你多交易一次还要多缴契税跟登记费代书费等,还有新制交易所得税,当然最省的情况是继承房屋,连土增税都省了,之后在利用自住房屋去节省房地和一的房屋交易所得税就好了,只是继承就有应继分跟免税额度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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