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坪制主要目的为【公设可登记但不可计价】
以目前已经定案的法规来说:【雨遮的不登记。不计价】应该是最为类似的相关规定。
那如果延伸到实坪制是否可能会遇到相关问题?
我今天跟内政部人员询问相关的类似规定。
分享给大家。
假想案子为预售屋。对象为建商。提出的问题点为雨遮
简单来说。内政部的回答是他们【只针对建商在预售屋合约内不得将雨遮登记坪数写上。
也不得登记在总坪数内。对雨遮内容大小材质甚至是否有雨遮都没有任何规范】
举例来说: 建商可以在格局图上画上雨遮。但是可以不写材质大小。然后建商交屋时用一
片木板作为雨遮。消费者也无法有任何主张。因为1是消费者未计价付费。2是合约书内未
记载雨遮的大小材质。只要点交时那片木板有雨遮的功能。就算隔天坏掉消费者也不能有
主张。一切以合约书为主。而且你雨遮不计价付费。是否可以要求跟主张材质跟大小。那
就看跟建商的讨论了。当然举木板的例子是极端了点。但是装潢器材材质百百种。公设用
低阶材料后续的维护成本也会相应提高。
如果套用到公设。我相信很多建商应该会挺高兴。点交时功能正常就好啦!以后说不定会
连公设游泳池都是充气式的?
推行实坪制公设登记不计价的连署各位。这些课题可能是需要预先想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