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几个部分说明:
"公同共有"指的是一种共有"状态",白话的讲法是大家绑在一起
状态中绑在一起的个别共有人无法单独进行处分,只能适用民法的共有规定
全体决或多数决规定处里(不动产再多一个土地法)
相对于"分别共有"是每个人各自有自己的持分,干干净净,原则上可自行处分
ex:原po所述母亲继承取得的公同共有1/15,并不是母亲单独所有那1/15
而是跟伯父共有那1/15,假设当时只有这两位继承人,是否每个人就是
1/30? 其实也不一定,特别是因为继承而发生的公同共有状态
因为发生继承时,所有财产都处于待分配的状态,一般人此时都会直觉先用
人数或应继分来计算说那我们应该就是分多少,但其实这是第二阶段的方式
第一阶段是让继承人们自己决定谁分多少(很多家族内的利益情感纠葛会导致变动)
以及继承人是否有抛弃继承,被继承人是否有遗嘱等等特别规定,
比如说有些家族为了照顾某人(未成年孙辈),或某人为家里付出特别多(照顾长辈)
会决议让其多分一点,此时"所有人"达成共识后,政府机关也会依共识办理
(当然共识内容要附文件证明ex:协议书全体用印+印鉴证明)
不过最常发生的其实是某些继承人觉得自己应该要多分一点,不同意按应继分计算
(比如说继承人为传统家庭里的长子,就算本人不主张配偶也会强迫他主张-_-)
此时第一阶段无法达成共识,(有时很多年都无法达成共识,参各豪门家族社会新闻)
但又不能不处理,也不会不能处理,这时才走第二阶段,由法院下判决来分割遗产
判决原则上无特别因素(被继承人遗嘱等等),才大概会按应继分判
囉囉嗦嗦只是要说明网友回文"连持分都不知道怎么卖"其实也不算讲错
至于一颗章就可设公同共有...其实那是政府鼓励(ㄑㄧㄤ/ ㄆㄛ\)的
原则一个,就是鼓励人民尽早办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