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lingpxs (Kelly Lin)
2017-01-12 14:53:04各位大大安安
小弟想询问一下
如果跟房仲签了要约书中
有记载a b两条件
并经买方 房仲签章 一式两份(以甲乙份来看)
甲份自己留着
乙给房仲去跟卖方谈
但谈的过程中房仲把卖方不同意b条件的文字写在乙上 未经我们确认签名
还让卖方签名说买卖成立已经成立
不买要赔钱
但要约书上有条文写说
如经卖方修改内容 应视为放弃就要约而另为新要约 须再经买方同意
且文件旁边的附注也有注明说
口头要约如未注明在文件中则要约不生效力
那我们可以拿甲份来主张我们的原要约因卖方修改内容而作废
而新要约(乙)我们也没签名同意
拒绝签约吗?
/ 恭喜你买到房子囉^^而且事实上 那不是所谓的新要约 就是同一份要约书而已
楼主:
lingpxs (Kelly Lin)
2017-01-12 15:38:00所以卖方自己加文字都不用经过买方确认吗?
要啊~~所以很想知道同样问题你问你的仲介 他怎么回答如果可以的话 可以顺便说说看 条件b是什么
....那lingpxs我还是建议你先去找律师好了
作者:
UncleJ (J叔叔)
2017-01-12 16:29:00不同意b条件等于变更了原本要约的内容,还要经过买方同意哪个仲介说买卖已经成立的?要我一定公布他设他黑名单
作者:
wagwag (破椅子吐面)
2017-01-12 16:45:00结果两份文件一拿出来比都有签名 但内容经修改过 那这样要以谁的为准XD
楼主:
lingpxs (Kelly Lin)
2017-01-12 17:12:00差别在房仲手上那份有加注不同意的事项跟屋主签名 ,但我手上这份没有,且这两份都有加注的内容部份都有盖上房仲跟我的签名 且内容是复写纸出来的 应该可合理认为房仲那份是事后加上的吧
作者:
UncleJ (J叔叔)
2017-01-12 17:15:00如果是楼上讲的这样,文件上应该很清楚没问题啦至少先后顺序、买方是否有同意很清楚但要100%确认最好还是要看一下要约书上实际是怎么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