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文:
(中央社记者戴雅真台北28日电)房屋租赁新制明年元旦上路,内政部今天表示,未来不
能再限制房客不得迁入户籍、不能限制房客拿租金扣缴综合所得税、押金不能超过2个月
,违反规定最高可处新台币30万元罚锾。
以往常有房东于房屋租赁契约中加注“房客不得报税、不得迁入户籍等条款”,内政部地
政司副司长施明赐上午表示,为了避免“恶房东”、“恶房客”的消费纠纷事件,内政部
今年6月23日公告修正“房屋租赁契约书范本”,明年起房东应该使用符合内政部公告应
记载及不得记载事项规定的契约与房客签约。
依新版房屋租赁定型化契约,除不能限制房客不得迁入户籍、不能限制房客申报租金以扣
缴综合所得税、不得约定税赋转嫁等,也明定押金最高不得超过2个月房租,违约赔偿金
最高不得超过1个月租金。
施明赐指出,契约中对出租期间的管理费、水费、电费、瓦斯费等,要由出租人或承租人
负担,在契约中都可勾选。
他表示,承租房屋的消费者,限租为住宅使用时,才有新版房屋租赁定型化契约的适用,
如果是租房子贩卖商品或办公等营业用,则不适用这次新公告版本。
施明赐表示,由于国内出租房屋多以个人房东为主,推动初期会广为宣传及辅导,以避免
房东触法。如果房东没有为符合新规定的契约内容,房客可以要求房东修改或拒绝签约,
或向地方政府地政局处加以检举,如果没有改正,依规定最高可罚30万元;如有消费纠纷
,可向地方政府消费者服务中心或消保官申诉。
他呼吁,民众在签订租约前要一定要停、看、听,尽量使用4大便利超商贩售的内政部版
房屋租赁契约书。1051228
连结:http://www.cna.com.tw/news/aipl/201612280092-1.aspx
其他:各位包租公 有啥对应方式?要入籍就不给租?要报税也不给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