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是这样子的,我们家是一栋五层楼的公寓,而我们住在二楼,去年因为住在五楼
的住户反应他们家会漏水而且太阳一直晒会很热,希望能在顶楼做防水隔热,住户都同意
,也在同意书上签名。
施工结束后,五楼住户以顶楼是公共空间,所有住户都有责任分担这笔修缮费,但当
初他的同意书上并没有说需要大家分担费用,施工前也没有跟大家说他要怎么施工,因此
其他住户都觉得没有理由这样就来要钱。
我看了公寓大厦管理条例,条例说住户是区分所有权人,必须共同负担费用,这样表
示说我们不管怎样都必须出钱了吗?希望大家能给我解答,毕竟不是一笔小数目啊,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