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volcom (南台湾建材小天王)》之铭言:
: 明年想要自己盖透天房来卖
: 地点南部
: 请问
: 如果我成立建设公司
: 我盖完卖
: 跟我不是建设公司 自己盖再转售
: 其中差异会很大吗
: 我知道假设我成本900万
: 卖1200万
: 光是房地合一税 就是1200-900 x0.45 大概是135万
: 而且现在外面有些素人卖房 都会收集发票 来虚报成本
: 这样就可以缴比较少的税
: 那么建商呢?? 有没有可以说明其中差异
: 感谢
小弟菜B巴受雇于建商的米虫兼打杂小弟。
建商就是公司行号,成立建商有几个应该要缴交的成本:会计师的钱、公会会费。
会计师的钱就不解释了。
公会会费就是政府有规定的,收多少会费就看你在哪个地区,
不同地区的公会收的会费不太一样。
如果变成建商不缴会费会怎么样?
答案就是申请建照要去公会报开工,盖完申请使照要去报完工,没报好像就请不到照。
然后,很多开销可以报公司的成本,比方说公司的配了一台法拉利做为董事长的代步车;
招待全公司(你一个人)出国去杜拜员工旅游一个月也是成本;
盖房子的时候,跟银行贷款的利息也可以当作成本,董事长的薪水劳健保也是成本,
但是薪水之后要缴所得税。
然后,通常小建商在推建案的时候,因为想要少缴点税所以也不是直接买地来盖。
通常会老板自己先去买一块地,然后跟自己的公司做合建,然后把土地的成本灌高一点。
这样公司最后卖房子的时候卖地上物给客户赚少少,税缴少少;
而老板卖土地给客户赚饱饱,税也缴少少(印象中就土增税和契税)。
至于到底怎么做,去问问会计师;
反正要是你成立公司的话早晚都要找会计师的,他们有钱赚应该会给你可靠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