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买卖需附无违章证明 北市违建走入历史

楼主: a386036 (骷髅怪)   2016-08-29 01:30:29
2015的规定
我想说改今年的话
那么柯市长就该打屁股了
政策至今已一年
刚好遇到不景气
9/1后取得又转移的并不多
如何逃避还未有所听闻
不过既然是建筑师出具
建筑师 跟结构技师的牌
都有人敢出租,印章直接放别人纳自己盖了
会不会最后变成花钱买????
还有都发局的进房子的强制力问题
是否有强制进入的权力
83年以后的大楼夹层等违建都有不明的力量在......
※ 引述《gadacha (卡打车)》之铭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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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文:
: 北市府规定9月1日起取得使用执照的建物,未来转手时要附建筑师出具的无违章建筑证明
: 。中信房屋副总经理刘天仁表示,新“处理措施”将让台北的违建逐渐走入历史,重现美
: 丽市容。
: 为了遏止台北市的违章建筑,北市府日前订定“台北市政府遏止新增违章建筑处理措施”
: ,凡在今年9月1日起领得使用执照的建物,未来第一次登记或进行买卖、赠与、信托等所
: 有权移转时,必须检附建筑师出具的3个月内无违章建筑证明。
: “处理措施”所列违章建筑包括阳台外墙拆除外推、阳台加窗或栏栅式防盗窗(防坠设施
: 除外)、夹层违章建筑、水平或垂直增建的违章建筑,以及约定专用的露台违章建筑。
: 北市府建管处表示,“处理措施”实施后,买卖房屋若没有检附建筑师出具的无违建证明
: 书,地政机关需在登记完毕 1日内通报都发局,都发局将于14天内至现场查案开立处分书
: ,并将副本转给违建科执行,违建科会在3至6个月内拆除完毕。
: 刘天仁认为,要彻底根除北市违建,先要遏止新增违建,而“处理措施”直接从违建的源
: 头下手,确保在9月1日后取得使用执照的建物不再出现违建,随后北市府就能着手处理旧
: 违建,一旦旧屋改建同样适用“处理措施”,可预见未来违章建筑将在北市成为绝响。
: 刘天仁说,“处理措施”适用于9月1日后取得使用执照的建物,但仍会影响中古二手成屋
: 市场,因为买方未来势必会开始重视房屋是否有违建,违建将不再被视为附加价值,违建
: 越大越可能成为“房市毒药”。
: 全国不动产企研室主任张瀞匀分析,北市府遏止新违建的措施除了直接了断“新增违建”
: ,此举一出,将对各县市的违建产生吓阻,未来北市新成屋将难再出现有安全疑虑的违章
: 建筑,而隔间3 间以上并有公共危险之虞的中古屋物件因即报即拆,价格也将打回原形。
: 连结:
: http://house.udn.com/house/story/5886/1148541
: 其他:这会影响到北市的房价吗
: 全国会跟着施行吗
: 会不会有解套方法呢
作者: HarryHTC (Harry)   2016-08-29 07:25:00
其实你低估政府的执行力 要不就不会有人该该叫~~
作者: edshen (尊重 友善 包容 清新 )   2016-08-29 08:35:00
抓的好
作者: bitlife (BIT一生)   2016-08-29 08:40:00
借牌通常是厂商出事才会带衰风险相对低利润相对高,也不易被检举,而且是收年费/月费.无违建证明一张能收多少?又容易被检举,很难想像建筑师会随便借章给别人盖
作者: piyobearman (*~我爱熊爱我~*)   2016-08-29 09:08:00
应该没有建筑师会想签这个,钱少风险高
作者: mrschiu (布莱恩的老婆)   2016-08-29 09:12:00
大楼二工都在弄了...这种有什么风险?...
作者: bitlife (BIT一生)   2016-08-29 09:43:00
大楼二工有送交上面划押是谁这种文件给政府吗?偷偷来是一回事,你要一个技师光明正大送证明自己违法的文件出去,需要很大的利益,不然就是头壳坏了
作者: chienk (.................)   2016-08-29 10:41:00
旧的 已经无法处理了 根本没人敢报 挡人财路
作者: LuNaGreeN (夏)   2016-08-29 11:09:00
被抓可以说签证当下是无违建的.... 总之这做下去除了劳民伤财,建筑师相关行业多业绩外 用处不大有跑室内装修件就知道不同人愿意签的程度不同 价码也不同....新大楼不会有顶加 比较多的是二工跟楼中楼这东西在建照上的图有一部分是很明显的 真要有用就从最源头设计规范 法规下去改
作者: bitlife (BIT一生)   2016-08-29 11:15:00
楼上这说法太容易被举证了,我想赚检举奖金,就假装买方,只要开始委托仲介卖,那个时间之后有违建,要自圆其说说签证当时无违建就是睁眼说瞎话了会不会认真实施是一回事,但这要被检举实在太容易了,带个隐藏式摄影机就可以了
作者: shhsu (shhsu)   2016-08-29 16:51:00
该法没有强制性,规定是“得”检附,不是“应”检附。就算人员要稽查,也要屋主配合,法令流于形式。可参考这个月贴的新闻“柯P又被打败 挑高复层案量创新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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