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得] 投资客真赔?

楼主: GuitarOcean (有为而无所求)   2016-07-14 03:18:22
如果只是一般民间那种中人呢
之前有位板友讲过一个例子让我印象深刻啊
对了 那位板友是仲介
内容大概就是一笔土地地主要实拿20亿吧
结果中人加仲介加一堆闻风的牛鬼蛇神
弄到买方要出50亿来买
结果呢 最后呢 当然是破局啦
那位仲介超呕的 差点就比这间连锁品牌仲介店的总裁还有钱了 真的差一点点而已呢
※ 引述《jamo (hi)》之铭言:
: 针对这篇,我也不想多做评论
: 我只想说很多人基本的法规都不懂
: 按
: 内政部89年5月2日台(89)内中地字第8979087号函
: 订定及89年7月19日台(89)内中地字第8979517号函修正之
: 不动产仲介业报酬计收标准规定如下
: 不动产经纪业或经纪人员经营仲介业务者,其向买卖或租赁之一方或双方收取报
: 酬之总额合计不得超过该不动产实际成交价金百分之六或一个半月之租金。
: 再按
: 不动产经纪业管理条例第十九条
: 经纪业或经纪人员不得收取差价或其他报酬,其经营仲介业务者,
: 并应依实际成交价金或租金按中央主管机关规定之报酬标准计收。
: 违反前项规定者,其已收取之差价或其他报酬,应于加计利息后加倍返还支付人
: 所以 1400 万底价的房子,仲介费最多收 84 万
: 如有超收情事,那当事人爽翻了,计息后加倍返还
: 不说法规,讲实际面吧
: 双北市面上 99% 以上的知名仲介我已经没听过有超收仲介费的事了
: 如果有,当事人也付了钱,还请通知我,我来帮当事人要钱,分我一半就好~
: 就算出了双北,只要找连锁仲介,基本我也没听过超收
: 至于在地小仲介,很抱歉我也不是神人,无法普查到那么详细
: 目前还听的到超收 6% 以上的
: 1:少数租案可以技巧性超收,不过那也都几万块的小案子才有可能
: 2:中人~不过这已经跟仲介无关了
: 至于能拿到满 6%,那本来就法规规定可收的费用
: 不知道有何好谴责?
: 如果对仲介费很不满,那我教一个方法
: 以后进到仲介店头,开宗明义的呛
: "我只买仲介费买方双方合计收 1%(此处填入您认为合理的仲介费趴数)
: 以下的案子,如果买卖双方仲介费超过 1% 请不要介绍给我"
: 我想,就会买到您认为合理的仲介费趴数的案子了!
: 其实有另一个更好的方法就是拜托别找仲介了,自己开发
: 或者更简单,上 591,找屋主自售就好了
: 打去如果是仲介接的,就检举他
: 仲介假屋主的案子很快就下架了,591 处理这种投诉效率挺高的
: ※ 引述《tosay (12333)》之铭言:
: : 针对这篇,我不多作评论
: : 我只想说现在很多人卖房,不管是不是投资客
: : 都是拿固定钱,所以仲介想拉高成交价
: : 举个例子情况来说
: : 一开始屋主开1600万,底价想拿1400,
: : 但是一直无法到达目标价
: : 后来屋主也不会放软
: : 就会变成是我要实拿多少,有本事多的都算仲介费给你
: : 这时候仲介整个分店的人都会卯足全力对有需求的口袋名单客户大演戏
作者: reuao1110 (念)   2016-07-14 03:37:00
这篇文章突然让我想到法律有没有规定过年红包能包多少的意境了但还是谢谢原po大大的经验分享
作者: bjoe (人生多变)   2016-07-14 07:19:00
真的是差一点就要被告去坐牢了呢XDDDD哪没规定~~合法就6%服务费~~不然辜大少怎会被司法调查超过6%就可以告诈欺阿~~如果上市公司就会像辜大少有一样问题
作者: AIronKuma (Comment allez-vous)   2016-07-14 10:36:00
这样瞎搞早晚出事..夜路走多..就会..
作者: kenation (BBS-KEN)   2016-07-14 22:08:00
能出50亿的家伙可以这样被玩吗?小心有钱没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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