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这篇,我也不想多做评论
我只想说很多人基本的法规都不懂
按
内政部89年5月2日台(89)内中地字第8979087号函
订定及89年7月19日台(89)内中地字第8979517号函修正之
不动产仲介业报酬计收标准规定如下
不动产经纪业或经纪人员经营仲介业务者,其向买卖或租赁之一方或双方收取报
酬之总额合计不得超过该不动产实际成交价金百分之六或一个半月之租金。
再按
不动产经纪业管理条例第十九条
经纪业或经纪人员不得收取差价或其他报酬,其经营仲介业务者,
并应依实际成交价金或租金按中央主管机关规定之报酬标准计收。
违反前项规定者,其已收取之差价或其他报酬,应于加计利息后加倍返还支付人
所以 1400 万底价的房子,仲介费最多收 84 万
如有超收情事,那当事人爽翻了,计息后加倍返还
不说法规,讲实际面吧
双北市面上 99% 以上的知名仲介我已经没听过有超收仲介费的事了
如果有,当事人也付了钱,还请通知我,我来帮当事人要钱,分我一半就好~
就算出了双北,只要找连锁仲介,基本我也没听过超收
至于在地小仲介,很抱歉我也不是神人,无法普查到那么详细
目前还听的到超收 6% 以上的
1:少数租案可以技巧性超收,不过那也都几万块的小案子才有可能
2:中人~不过这已经跟仲介无关了
至于能拿到满 6%,那本来就法规规定可收的费用
不知道有何好谴责?
如果对仲介费很不满,那我教一个方法
以后进到仲介店头,开宗明义的呛
"我只买仲介费买方双方合计收 1%(此处填入您认为合理的仲介费趴数)
以下的案子,如果买卖双方仲介费超过 1% 请不要介绍给我"
我想,就会买到您认为合理的仲介费趴数的案子了!
其实有另一个更好的方法就是拜托别找仲介了,自己开发
或者更简单,上 591,找屋主自售就好了
打去如果是仲介接的,就检举他
仲介假屋主的案子很快就下架了,591 处理这种投诉效率挺高的
※ 引述《tosay (12333)》之铭言:
: 针对这篇,我不多作评论
: 我只想说现在很多人卖房,不管是不是投资客
: 都是拿固定钱,所以仲介想拉高成交价
: 举个例子情况来说
: 一开始屋主开1600万,底价想拿1400,
: 但是一直无法到达目标价
: 后来屋主也不会放软
: 就会变成是我要实拿多少,有本事多的都算仲介费给你
: 这时候仲介整个分店的人都会卯足全力对有需求的口袋名单客户大演戏
: ※ 引述《fengwoei (柚子)》之铭言:
: : 自称鲁叔仲介的洗白文章通篇说的还是仲介很无辜的样子,要怎么唱高调是没关系啦,讲
: : 的很理想很正义很逼不得已,或想塑造自己不该成为众矢之的,错都是大环境跟市场也无
: : 妨,但请搞清楚,为什么自住客度烂?怎么可能是因为你们拉价时面目可憎,仲介即使长
: : 的丑但我也没有觉得我自己帅啊!大家都一样不会被正妹看上,地位平等,仲介长的帅我
: : 也不会多加一点,基本上根本带错风向。
: : 自住客会度烂当然是因为仲介们都是得了便宜还卖乖,看到可以骗的就卯足全力骗
: : 举我例子吧,我那差点受骗成交的例子(我就是感觉受骗,不是我的人就不用帮我设定我
: : 的用词囉),既然当初开价已经可以成交了,何必再约我出来谈? 答案就是为了多拉仲介
: : 费,口袋赚饱一点,当初说好的只求成交? 先放一边啦,看价格能拉多高再说。哪边好谈
: : 哪边谈,天经地义,但说实在的仲介心里有标准吗?这组可以拉ㄧ百万,仲介不会想拉到
: : ㄧ百五十万吗?那组可以拉ㄧ百五,仲介不会想拉到两百万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