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Tosca (hi)》之铭言:
: : 柯P也真是的,公宅就该盖在公宅该有的地方,把公宅盖在精华区有什么意思?
: : 自找麻烦吗?
: 大家没有跳脱思惟 重点其实不是地点 而是向上延伸
: 这样只要依小块地 即可容量大量住民
: 公宅应该适用到容积率1600% 像以前香港九龙寨城那样
: 直接高密度往上盖即可
: 容积率拉到1600% 而不是一般住宅容积率3-400%
: 等于提高四倍 所以土地只需要四分之一
: 甚至建蔽率提高到80-100%
: 这样土地需求还可以在减少
: 以这种规划 我以前住的台大宿舍 基隆路长兴街那块
: 征收来盖公宅根本绰绰有余
: 可以盖好几栋 每栋都40+层以上建筑物
: 台大学生只要分一栋就够住 剩下全部当公宅
: 贫民窟的重点是要高 要密
: 而不是地点
: 容积率800%只是基本盘 以台湾优秀的建筑技术 盖到1600%根本不是问题
: 明明这么简单却不执行 我也看不懂
: 柯批为什么不请我去当都发局长呢
: 好歹我以前也上过他的课 在外科加护病房教室XD
我觉得,都要开始玩容积率了,与其公办,不如开放私办。
就立个社会住宅法,只要有住三土地就能申请。
申请以后地目立刻变更为商四,不过强制要盖社会住宅,
租金水平必须订在建筑成本分五十年摊还零利率+地租,
完工50年以后可以自行拆除都更。
建商可以自行决定要盖什么水平的社会住宅,用价格来决定市场。
不可能在太精华区的地方盖太烂,不然根本租不出去。
在地住户也无法抗争,因为那是建商的私人财产,他爽怎么盖关你屁事。
不要说建商素地自建了,居民可开心了,自己赶紧找建商来都更改建,潮爽d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