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Zoo3 (球魂!!)
2016-04-12 23:54:41大家好
我从小被他人收养 但仍于生父母同住
自从爷爷去年过世后
生父想要将家中房子坐落的土地赠与给我
但房子登记在生父所生的哥哥名下
赠与给我以后是否会造成日后的麻烦?
变成房地不同人
而且无法按照自用住宅优惠税率课征地价税
由于哥哥自己已经成家立业
搬出去买房子 自己住
生母希望我以后出钱补贴哥哥
把房子买下来
而生父担心以后 我与生父母法律上无关系
也无继承权 日后权益受损
所以现在先将此土地过户给我
不知道板上各位前辈有无其他的意见或建议
谢谢
作者:
rul543 (台湾马媚娘传奇)
2016-04-13 02:35:00找代书问,比较专业
作者:
lai517 (:))
2016-04-13 10:06:00建物是兄长 土地是你的 确实无法办自用地价税此次办赠与日后你要卖的时候会有庞大的房地合一税
建议买起来,土地及其上建物原同属一人所有,同时或先后让与相异之人,致其土地与其上建物非属同一人所有,推定其土地与其上建物所有人间已具有租赁关系。所以最多只能收租金,土地价值会变很低
终止收养就好了,将来办分割继承还是你想要养父母的财产也能继承,生父母的也能继承?那你亲哥真的蛮可怜的XD
楼主:
Zoo3 (球魂!!)
2016-04-13 12:15:00我养父母收养我以前,已把所有财产过户至其他子女名下而且养父母已经过世,我未继承取得任何财产,所以我生父才会担心我是被远亲收养,是为了"姓氏",另房地即使都在我名下,我应该还是自住为主
民法1080条之1规定:养父母死亡后,养子女得声请法院许可终止收养。你的问题就解套了另外地上物的问题,要补贴你现在也没钱 很简单设定然后请银行拨款给哥哥即可,这样房地都是你的也合妈妈的意思有给哥哥钱,银行贷款你也OK但是如果房地合一担心的话可以用买卖,亲属买卖合约跟付款很好谈 或是买卖但跟银行借再给父母...父母再逐年赠与现金给你即可或是私下不要整笔给但通常我不会建议父母做这样的事,因为看很多案例有了财产忘了爹娘~所以终止收养然后你就跟生父姓那就将来就有继承权了~ 等百年后再做遗产分割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