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管委索带看费 国税局呛查税
好房网 蔡佩蓉 2015.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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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市成交量已经大幅衰退,房仲又要面对社区管委会收取“带看费”、“清洁费”,
可谓是让成交业绩压力雪上加霜。但也随着遭检举社区愈来愈多,国税局介入查税,
目前已经有不少社区不再收取这些不合理的带看费。
所谓社区管委会向房仲收取带看费,近几年国税局已经解释,这是属于加值型及非加值
型营业税法第3条销售劳务收取的代价,应课征营业税,管理会必须办理营业登记,且
需开发票或收据,但销售月营业额未达20万元,可以不用开统一发票,但必须缴交营业
税1%。
日前内湖5社区管委会,包括“国美咏山”、“长虹凌云”、“上林苑”、“大湖高阁
”及“国美仰森”,遭检举收取带看费,却未办登记擅自营业逃漏营业税。国税局介入
调查后,发现带看费未达营业税起征点,依税《税务违章案件减免处罚标准》免罚,这
个5个社区管委会也决定不再向房仲收带看费。
台湾房屋大直特许加盟店副店长陈泰源表示,不少社区因收取带看费,而成了物件滞销
的原因之一,现在大直地区也有不少社区管委会慢慢“解禁”,不再收带看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