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死!学区租屋 每天早上被学校广播吵醒
撰文者:蔡佩蓉 2015.1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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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有《不动产说明书》可了解屋况,但租屋却仅能自求多福!尤其近几年不少因屋况
、环境导致的解约纠纷,并非看屋时就透彻了解。做广告业的Cindy日前换工作而打算
找新的租屋处,她假日到处看房,发现一间位于国小旁的公寓出租套房,环境不错且租
金也合理。
不久后她就与房东签约,但入住后的第一个上班日早晨却让她萌生退租之意。原来,
Cindy住的套房距离国小操场仅隔一条巷子,每天早上8点多便会听到校园广播、音乐及
升旗的声音,音量之大,让晚睡晚起的她完全无法忍受。
没想到跟房东提及此状况,房东不仅不愿加装气密窗,对Cindy想退租的意见,房东也展
现强势作风,认为毁约就要没收违约金,让她非常困扰。若以Cindy此案例,可依据《民
法》424条“当承租物危及安全健康时”,要求终止租金,不过必须要有医生诊断证明,
还需举证诊断证明跟租间瑕疵的因果关系,才能依法提前终止契约。
目前依据《民法》租客可以提前终止租约的法源有4种状况,包括上述第424条内容,一
般来说,常见于辐射屋、海砂屋等;而第430条的“出租人有修缮义务,催告仍不修缮时
”,此条也对房客较有利,因为除非房客、房东在契约内有约定房客有修缮责任,否则
房东具修缮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