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文:
2015年09月21日 19:26 许瀚分
环保署今天召开淡北道路开发案二阶环评范畴界定会,新北市府为避免增加对北投立德路
交通的负担,提出比一阶环评审查长700公尺的道路规划,作为二阶环评要审查的主方案
,反对开发的民众质疑有违法之虞。对此新北市府回应,事前有先请教环保署,后续会再
进一步厘清法律问题。
由于淡水和台北市区间仅有台2线一条主要道路,新北市府为解决竹围一带长年交通壅塞
的问题,规划开辟淡北道路,让车辆直通两地。2011年淡北道路有条件通过环评,但淡水
居民提起行政诉讼,最高行政法院判决,撤销环评结论,该案因此进入二阶环评,今天召
开范畴界定会,确认二阶环评应审查项目及替代方案。
不过淡北道路原规划4.7公里,终点在台北市北投大度路桥前,台北市府及市民质疑可能
加重当地交通负担,经过多次协商后,新北市府决议,将原规划路线延长700公尺,以高
架道路穿越立德路,化解市民疑虑并作为二阶环评的主要审查方案。
但此举引发反对开发的民众质疑,协助居民打官司的律师张誉尹表示,根据环评法施行细
则规定,开发单位变更计画达10%以上者,应就申请变更部分重新办理环评,新北市府提
出的主方案比原来延长700公尺,已超过10%的规定。会议主席李育明也有疑虑,并提醒
后续如有法律争议,开发单位必须自负后果。
针对此点疑虑,新北市府新工处长詹荣锋解释,微调淡北道路开发案主要是双北的共识,
符合多数民意,而前面4.7公里都与一阶环评时相同,只是后端增加700公尺,且真正牵涉
工程的部分约只有300公尺,其余只是在既有道路上重新画设车道,会议前也有向环保署
确认是否可行。
对此,环保署综计处回复,二阶的过程开发单位可以调整主方案,过去也有前例,例如国
光石化开发案在二阶环评时,也将其中一项替代方案改为主方案。(中时即时)
连结:
http://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150921004879-260405
其他: